《龙江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2023年制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龙江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2023年制定.docx(2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龙江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2023年制定)龙江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6月1总则-1 -LI编制目的-1 -1.2 编制依据-1 -1.3 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1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2.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2-2.2 办事机构-7-2.3 专家组成员及职责-7-3预防和预警机制-8-3.1 预防预警信息-8-3.2 预防预警行动-9 -3.3 预警支持体系-10-4应急响应-10-4.1 应急响应分级-10-4.2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11 -4.3 IV级响应-11 -4.4 In级响应-12-4.5 级响应-14-4.6 I级响应-15-4.7 基础应急响应措施-16-4
2、.8 紧急抗旱期-17-5应急处置-18-5.1 信息报送和处理-18-5.2 指挥和调度-18-5.3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19 -5.4 信息发布-19-5.5 应急响应结束-19-6后期处置-19-6.1 灾后救助-19-6.2 灾后恢复-20-6.3 工程修复-20 -6.4 保险理赔-20-6.5 总结评估-20-7保障措施-20-7.1 通信与信息保障-21-7.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21 -7.3 技术保障-24-7.4 工程保障-25-7.5 宣传、培训和演练-25-8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8.1 名词术语-26-8.2 预案更新-27-8.3 奖励与责任追究-28-8.4
3、预案实施时间-28-1总则1.1 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防 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提高应对和处置旱情灾害应急反 应能力,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的 抗旱体系,促进抗旱减灾救灾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保障 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 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 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抗旱预案编制导则、
4、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黑龙江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齐齐哈尔市抗旱应 急预案、龙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 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农业干旱、人畜饮水安全 等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干旱灾害,根据需要参照龙江县自然 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1.4 工作原则1.4.1 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原则。抗旱 救灾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 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同级党委和政府、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领导下,组织指挥本县管辖
5、范围内抗旱救灾工作,贯彻落实同级 党委和政府、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部署要求。1.4.2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 的原则。抗旱救灾工作坚持依法防抗、科学防控,实行公众参与、 专群结合、军民联防、平战结合,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 第一位落到实处,保障城乡供水安全。1.4.3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的原则。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 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1.4.4 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 调水”的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 生产、生态用水
6、需求。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龙江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龙江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 部,以下简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组 织全县抗旱工作。2.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2.1.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组成指 挥 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常务副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应急工作)副总 指 挥:县政府副县长(分管农业工作),县人武部部 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水务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成员(分管有关工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发改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县工信科技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民政局 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住建局局长、县
7、交 通局局长、县水务局副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文体广旅游 局局长、县卫健局局长、县应急局副局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经合局局长、县林草局局长、县城管大队大队长、县消防救援 大队大队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龙江生态环境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国网龙江县供电分公司总 经理、县供电公司经理、武警中队中队长、中国移动龙江分公司 经理、中国联通龙江分公司经理、中国电信龙江分公司经理、龙 江火车站站长、齐齐哈尔水文局龙江水文勘测队队长、龙江镇人 民政府镇长2.1.2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抗旱救灾 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
8、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2)拟定全县抗旱政策性文件及规章制度;(3)及时提出抗旱工作具体部署;(4)组织制定、实施全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5)及时掌握全县旱情、水情、灾情等信息并组织实施抗旱 减灾措施;(6)依法发布全县旱情通告,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抗旱期; (7)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县抗旱水量,督促检查各地落实抗旱责任制情况;(8)组织调配全县抗旱物资和队伍,衔接武装部、消防救援 大队、武警部队承担抗旱救灾紧急攻坚任务;(9)负责县级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工作;(10)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2.1.3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1)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配合县应急局、
9、县水务局等 部门做好抗旱救灾工作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开展抗旱救灾公益 宣传和重要时段的安全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抗旱救灾;指 导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指导有关部门 做好舆情监测、媒体应对及新闻发布工作。(2)县发改局:按权限审批或核准抗旱减灾救灾、灾后恢复 重建工程项目,并安排落实县政府固定资产投资。(3)县教育局: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抗旱工作;指导开展学生 节约用水及防旱安全教育。(4)县工信科技局:指导做好工业企业的抗旱工作;负责协 调组织抗旱减灾救灾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5)县公安局:负责抗旱减灾救灾期间交通疏导及管制工作; 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抗旱工作中的违
10、法犯罪活动; 做好抗旱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协助做好运输水、分配水等保障 工作。(6)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和安置工作, 统筹协调社会慈善救助活动。(7)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县级抗旱应急所需专项资金。(8)县自然资源局:协调解决抗旱救灾占地、用地工作。(9)县住建局:负责应急抗旱期间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 作。(10)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协调有关部 门做好本县应急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车辆储备、调运和运输工作。(H)县水务局:负责全县抗旱水源工程调度管理,提供抗 旱技术支持,组织实施全县抗旱水源工程以及其他抗旱工程修复、 建设和管理。(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系
11、统抗旱工作,指导各乡(镇) 开展农业抗旱减灾技术服务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积极开展 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降低农业生产风险。(13)县文体广旅游局:负责抗旱期间龙江县旅游区游客和 工作人员的安全。(14)县卫健局:负责组织指导受旱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 医疗救治工作。(15)县应急局:负责抗旱减灾综合协调指导工作,干旱灾 害的核查和抗旱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 接武警部队参与紧急攻坚任务;统一调度抗旱救灾物资。(1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本县抗旱救灾物资市场流通主 体和价格行为进行监管,加强对抗旱食品质量监督,保证救灾食 品、药品安全。(17)县经合局:负责组织协调抗旱救灾和灾
12、后恢复生产期 间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调配。(18)县林草局:指导、协调林区抗旱及林场、苗圃的救灾、 生产性恢复工作;及时提供林业旱情,组织指导林区抗旱减灾工 作。(19)县城管大队:负责旱情严重时,按指挥部要求组织现 有1台洒水车在县城区主要街路实施洒水作业。(20)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中队:参加抗旱救灾行动,协 助县政府转移群众及物资、保护水源地、维护社会治安等。(21)县融媒体中心:开展抗旱救灾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 道旱情、灾情和各地抗旱救灾动态。(22)龙江生态环境局:负责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 提出水污染防控建议并协调处置。(23)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服务,做好气象干旱监测
13、和 预报工作,为抗旱工作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气象信息,并适 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24)国网龙江县供电分公司、县供电公司:负责抗旱救灾 期间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工作。(25)中国移动龙江分公司、中国联通龙江分公司、中国电 信龙江分公司:分别负责移动、联通、电信通信设施保障,确保 通讯通畅,做好灾情期间应急通讯保障。(26)龙江火车站:负责保障抗旱救灾人员及物资设备的铁 路运输工作。(27)齐齐哈尔水文局龙江水文勘测队:负责监测河道水量, 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水情和有关水文情报。(28)其他有关部门在干旱期间,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根 据指挥部的救灾命令,提供服务,配合相关部
14、门共同完成抗旱救 灾任务。2.2 办事机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承担县防汛抗旱指 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水务局局长兼任, 副主任由县应急局副局长、水务局副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1)组织落实上级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 员单位应对抗旱相关工作;(2)组织制定(修订)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各乡(镇) 制定(修订)与抗旱相关的应急预案;(3)负责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县政府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 别的建议;(4)负责本县抗旱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5)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6)负责本县抗旱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7)负责专家顾问
15、组的联系工作;(8)指导各乡(镇)抗旱应急保障能力建设。2.3 专家组成员及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县抗旱专家库,县抗旱专家库由农业 农村、水务、应急、气象等有关单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提 供抗旱救灾技术方案,对抗旱救灾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救灾中出 现的技术难题。当发生旱情时赶赴现场制定切实可行的抗旱救灾 方案,指导旱区开展抗旱救灾工作。专家组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从县抗旱专家库中选派。3预防和预警机制3.1 预防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信号、发布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 项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发布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电 话传真、警报器等媒介发布。媒体要及时播发、刊登预警信息, 不得删减预警信息。事发地政府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应防范准 备工作。3.1.1 气象干旱信息县气象局应加强对当地降水、土壤墙情等信息的监测和预报,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旱灾时,将信息及时报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3.1.2 水文干旱信息水文部门应加强对河道、水库等水工程水位、水量等信息的 监测和预报,当预报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