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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江县洪水灾害应急预案(2023年制定)龙江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6月1总则-1 -LI编制目的-1 -1.2 编制依据-1 -1.3 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2-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2.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2-2.2 办事机构-8-2.3 基层防汛组织-9-2.4 其他防汛指挥机构-9-2.5 专家组组成及职责-10-3预防和预警机制-10-3.1 预防预警信息-10-3.2 预防预警行动-13-4应急响应16 -4.1 应急响应分级-16-4.2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16-4.3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17-4.4 IV级响应-18-4.5 HI级响应-20-4.6 级响应-2
2、4-4.7 I级响应-29-4.8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35-4.9 信息报送和处理-39-4.10 指挥和调度-41 -4.11 抢险救灾-41 -4.12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42-4.13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3 -4.14 信息发布-44-4.15 应急终止-44-5应急保障-45-5.1 通信与信息保障-45-5.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隙-45-5.3 技术保障-49-5.4 宣传-50-5.5 培训和演练-50-6善后工作-51-6.1 救灾-51 -6.2 防汛物资补充-51 -6.3 水毁工程修复-51-6.4 灾后重建-52-6.5 保险理赔-52-6.6 防汛工作评价与
3、灾害评估-52 -7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7.1 名词术语-52-7.2 预案更新-55-7.3 奖励与责任追究-56-7.4 预案实施时间-56-附件 龙江县防洪工程图-57-1总则1.1 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防 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 效处置洪水灾害工作机制,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 大灾,做好洪水灾害防御与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 障。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
4、华人民共和 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河道管理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水库大坝安全 管理条例、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水文情报 预报规范、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 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齐齐哈尔市河道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洪水灾害 应急预案、龙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洪涝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和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 的山洪、泥石流灾害)、台风风暴潮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 地震
5、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堰塞湖等次生衍 生灾害。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洪涝灾害,根据需要参照龙江县自然 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1.4 工作原则1.4.1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 原则。防洪救灾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 负责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同级党委和政府、上级防汛抗旱 指挥部领导下,组织指挥本县管辖范围内抗旱救灾工作,贯彻落 实同级党委和政府、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1.4.2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 原则。防洪救灾工作坚持依法防御、科学防控,实行公众参与、 专群结合、军民联防、平战结合
6、,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 第一位落到实处,保障防洪安全。1.4.3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的原则。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科学处理上下游左 右岸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近期与长远之间等各项关系,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做到服从大局、听从指挥。1.4.4 坚持“科学调度、综合治理,除害兴利”的原则。科学 调度,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龙江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龙江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 部,以下简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组 织全县防汛工作。2.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2.1.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组
7、成指 挥 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常务副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应急工作)副总 指 挥:县政府副县长(分管农业工作),县人武部部 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水务 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成员(分管有关工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发改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县工信科技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民政局 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住建局局长、县交 通局局长、县水务局副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文体广旅游 局局长、县卫健局局长、县应急局副局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经合局局长、县林草局局长、县城管大队大队长、县消防救援 大队大队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县
8、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龙江生态环境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国网龙江县供电分公司总 经理、县供电公司经理、武警中队中队长、中国移动龙江分公司 经理、中国联通龙江分公司经理、中国电信龙江分公司经理、龙 江火车站站长、齐齐哈尔水文局龙江水文勘测队队长、龙江镇人 民政府镇长2.1.2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救灾 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2)拟定全县防汛政策性文件及规章制度;(3)及时提出防汛工作具体部署;(4)组织制定、实施全县洪水灾害应急预案;(5)组织防汛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全县雨情、汛情、工情、 险情、灾情等信息
9、;(6)依法发布全县汛情通告,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期;(7)做好洪水调控调度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救援救 灾;(8)协调综合性救援队伍、武警部队、社会救援力量承担急 难险重的抢险救灾任务;(9)负责县级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工作;(10)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H)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领导职责:1)指挥长领导全县防汛工作。2)常务副总指挥协助指挥长做好全县防汛工作。3)副总指挥(县政府副县长分管农业工作)协助指挥长、 常务副总指挥指导乡(镇)开展农业防汛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4)副总指挥(县人武部部长)协助指挥长协调、调度武警部 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5)副总指
10、挥(县政府副县长)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总指挥做 好全县防汛工作。6)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总指 挥开展工作。7)副总指挥(县公安局局长)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总指挥调 度公安系统负责全县汛期的社会治安保障和紧急情况下群众安全 转移工作。8)副总指挥(县水务局局长)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总指挥调 度全县防洪工程,组织开展水情监测预报预警、防汛会商、抢险 技术方案制定工作。9)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总指挥调 度全县抢险队伍、抢险物资进行抢险救援救灾工作,领导县防汛 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开展防汛日常工作。2.1.3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1)县委宣传部:负
11、责正确把握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导 向,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2)县发改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重大防洪工程与 水毁工程修复等计划的协调安排工作。(3)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工 作,做好学校师生防汛安全教育及相关保障工作。(4)县工信科技局:负责组织全县有关工业企业进行药品、 食品及抗洪抢险救灾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保证及时供应。协调 通信运营商等单位,在紧急防汛抢险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5)县公安局:负责全县汛期的社会治安保障工作和紧急情 况下群众安全转移工作,保障社会稳定、防洪和水利工程设施设 备安全。(6)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和安置
12、工作, 统筹协调社会慈善救助活动。(7)县财政局:负责抗洪抢险救灾及水毁工程和非工程措施 修复资金的筹集,监督检查相关资金使用情况。(8)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 流等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防治工作的组 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防汛所需的地 质灾害预测预报预警信息、基础测绘资料和技术支持。(9)县住建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城乡房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建设的安全度汛;负责协调指导县域排涝工作,协调做好 洪灾损毁住房的恢复重建工作。(10)县交通局:负责本行业工程设施及安全度汛工作,组 织指导公路、水路防洪工作,保障防洪抢险人员及物资设
13、备的公 路、水路运输工作。(H)县水务局:负责汛情会商,做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 水工程的防御洪水调度,提供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指 导全县应急度汛工程以及水毁工程修复建设工作。(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乡(镇)调查统计农业受灾 情况,指导乡(镇)开展农业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开展灾区动物防疫、检疫、疫情扑灭工作。(13)县文体广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期间本县旅游区 设施、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14)县卫健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 救治工作。(15)县应急局:负责组织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统 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武装部、消防救援大队、武
14、 警部队参与应急抢险教援工作,统一调度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组 织编制县洪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灾情统计、发布,组织指导灾 情核查、损失评估;指导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防汛抗 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1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本县防汛救灾物资市场流通主 体和价格行为进行监管,加强对防汛食品质量监督,保证救灾食 品、药品安全。(17)县经合局:负责在紧急防汛抢险时所需物资的补充筹 集、调运,紧急防汛期保证本县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18)县林草局:负责本系统内林区、林场防汛抗洪抢险救 灾工作。(19)县城管大队:负责保证汛期内街路卫生整洁,及时清 扫、清运垃圾杂物。(20)县消防救援大队、
15、武警中队:承担急、难、险、重的 抗洪抢险救灾任务,协助当地政府维护抗洪抢险救灾秩序和转移 危险地区群众。(21)县融媒体中心:负责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导经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审定的预警信息、汛情、灾情和各地防汛抢险 动态。(22)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防汛期间道路交通管理, 保障防汛应急指挥、抢险救灾等专用车辆行驶畅通,必要时实行 道路交通管制。(23)龙江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做好汛期流域突发水污染 事件应对工作,加强汛期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控工作。(24)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影 响汛期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报。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 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 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25)国网龙江县供电分公司总经理、县供电公司经理:负 责本县范围内供电工程的运行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救灾的电力供 应及照明工作。(26)中国移动龙江分公司、中国联通龙江分公司、中国电 信龙江分公司:分别负责移动、联通、电信通信设施、通信网络 的安全度汛和防汛通信保障工作,在紧急防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