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手术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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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高频手术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高频手术设备注册 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查注册申 报资料提供参考。本指导原则是对高频手术设备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 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 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 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 导性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 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
2、指导原贝L 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 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 平下制定,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 断发展,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高频手术设备。按照GB 9706.202标 准中201.3.224的定义,本指导原则所述高频手术设备是指 “产生高频电流的医用电气设备,预期利用高频电流进行外科 作业,如对生物组织切(割)或凝(固)对于特殊临床使用方式或特定适应证的高频手术设备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
3、8495051(如等离子手术设备、大血管闭合设备等),除本指导原则 外如有专门针对其所制定的指导原则,则该指导原则中的相 应内容可作为本指导原则的补充或替代部分。对于同时具有高频和其他输出能量(如机械效应、超声 效应、激光或辐照效应等)的手术设备,其高频输出部分应 遵守本指导原则的内容,其他输出方式应遵守相应的指导原 则或审查要求,同时还应考虑二者结合所带来的额外风险和 临床效果。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妇科、肿瘤或心脏等射频消融设备, 以及利用射频能量进行整形/美容的非消融类射频治疗设备。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电加热烙烧设备和热疗类产品。本指导原则不包括高频附件中手术附件和中性电极的 要求,如结构组
4、成中含手术附件和中性电极,可参考相应指 导原则的要求。二、注册审查要点(一)监管信息L产品名称依据有源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建议使 用“高频手术设备作为产品名称。对于具有特殊功能的,可 适当增加特征词,但不应使用未体现任何技术特点、存在歧 义或误导性、商业性的描述内容。2 .分类编码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分类编码为01.0301,管理 类别为三类。3 .注册单元划分注册单元划分应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的要 求,原则上以产品的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和适用 范围为划分依据。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
5、6768697071727374757677同一注册单元内可同时包含高频发生器、脚踏开关、高 频附件等,即以整体高频手术设备或系统的形式体现,也可 仅包含高频发生器。同一注册单元内可包含多个型号的高频手术设备,其中 应有一个结构最复杂、输出模式最多且额定输出功率最大、 功能最全面的型号(或者两个或几个型号设备组合作为最全 面型号)。各型号的高频手术设备应当具有相同的电气结构 和安全特征,只是依据输出模式和功能的不同在最全面型号 的基础上进行删减。不同型号的高频手术设备可以具有不同的输出模式,且 针对同一输出模式可以具有不同的额定功率,但不应具有不 同的输出频率。适用范围不同的高频手术设备不能划
6、分为同一注册单 5 o4 .基本原则基于高频手术设备的技术特点,以及相关法规和标准中 的规定,结合目前主要常见产品的现状,在注册申报及技术 审查时应考虑以下原则。4.1 通用性原则依据GB 9706.202中附录AA条款201.Ll及条款 201.4.L101所述,该专用标准“为高频手术设备和高频附件 分别提供了单独的要求和试验,不论其制造商是谁J因此 只要有合适的连接接口和能够匹配的额定附件电压,高频手术设备与高频附件之间是没有互联限制的(一些特殊用途或 有特定需求的设备附件除外)。这也是高频附件可以单独申 请注册的原因和基础。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
7、9495969798991001011021034.2 模式独立原则高频手术设备通常具有多种输出模式,如单极的纯切、 混切、凝、双极凝、氮气切割凝血等,并可在此基础上扩展 出更多种类的输出模式,如同时启动。虽然某些输出模式可 能共用设备硬件或软件的同一部分,但各模式之间彼此独立、 互不影响。因此可以将高频手术设备当作由独立模式组成的 模块化设备看待。基于上述模式独立原则,高频手术设备的每一个输出模 式均应单独进行评价,即每一种输出模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均应得到验证,所涉及的性能验证、研究资料、临床评价等 部分均应单独提供。上述模式独立原则是针对高频手术设备的输出特性而 言,从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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