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254—1996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GB 50254—1996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B 50254—1996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doc(2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GB 50254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l 9 9 6年1 2月1日关于 发 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四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1996337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和建设部1991建标技字第6号文的要求,由电力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四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GB 50254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5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19
2、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 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原GBJ 23219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七篇“低压电器篇”、第六篇“硅整流装置篇”、第八篇“起重机电气装置篇”、第十六篇“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篇”同时废止。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业由电力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1 总 则1.1 为保证低压电器的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装后的安全运
3、行,制订本规范。1.2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50Hz额定电压1200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为1500V及以下且在正常条件下安装和调整试验的通用低压电器。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统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成套盘、柜、箱上电器的安装和验收。1.3 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1.4 低压电器的运输、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1.5 低压电器设备和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超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和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1.6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
4、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1.0.7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1.7.1 包装和密封应良好。1.7.2 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1.7.3 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1.7.4 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1.8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1.9 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9.1 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1.9.2 低压电器安装前,建筑工程
5、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 对电器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3) 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4) 环境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 电气室、控制室、操作室的门、窗、墙壁、装饰棚应施工完毕,地面应抹光。 (6) 设备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基础槽 I钢应固定可靠。 (7) 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1.9.3 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门窗安装完毕。 (2) 运行后无法进行的和影
6、响安全运行的施工工作完毕。 (3) 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损坏部分应修补完整。1.10 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应做好防护工作。1.11 低压电器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一 般 规 定2.1 低压电器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2.1.1 设备铭牌、型号、规格,应与被控制线路或设计相符。2.1.2 外壳、漆层、手柄,应无损伤或变形。2.1.3 内部仪表、灭弧罩、瓷件、胶木电器,应无裂纹或伤痕。2.1.4 螺丝应拧紧。2.1.5 具有主触头的低压电器,触头的接触应紧密,采用0.05mmlOmm的塞尺检查,接触两侧的压力应均匀。2.1.6 附件应
7、齐全、完好。2.2 低压电器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2.2.1 落地安装的低压电器,其底部宜高出地面50-lOOmm。2.2.2 操作手柄转轴中心与地面的距离,宜为1200 1500mm;侧面操作的手柄与建筑物或设备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2.3 低压电器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2.3.1 低压电器根据其不同的结构,可采用支架、金属板、绝缘板固定在墙、柱或其它建筑构件上。金属板、绝缘板应平整;当采用卡轨支撑安装时,卡轨应与低压电器匹配,并用固定夹或固定螺栓与壁板紧密固定,严禁使用变形或不合格的卡轨。2.3.2 当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应按产品技术要求选择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GB 502541996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50254 1996 电气 装置 安装 工程 低压电器 施工 验收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