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文办会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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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隆安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文办会制度为将“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中,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提高行政机关效能,特制定本制度。一、办文程序公文办理分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签发、把关、编号、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一)收文1、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按时到县委县政府领取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并即登记信封号,按时将文件送回办公室,办理交文签收手续。2、送县委、县政府及县相关部门的文件,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送达。3、由各科室承办的文件,由各科室指
2、定专人负责签收。4、承办科室或人员收到批办的文件后,要及时按领导批文的意见抓紧办理。承办结果要在“文件处理签”上登记办理情况,并将文件及时退回办公室存档。5、管理区领导和各科室负责同志外出开会领取的上级会议文件、资料,会后应送回办公室登记、保存。因工作需要留用,须办理借阅手续。6、办公室每年定期清理文件,一般每月检查一次;当年的文件、材料于翌年一月底前移交档案室。7、各科室报送的请示、报告等统一由办公室处理。办公室登记后,即进入机关办文流程,批复意见经局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印制发出。8、对各科室报送的请示、报告不符合行文规定,出现一文多事、越级行文、请示报告不分、无签发人等问题的公文,办公室不
3、予受理,并告知送达单位修改完善后重报。(二)发文1、审核、签发:(1)凡以县本管理区名义拟发或拟报的文稿,首页一律用隆安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发文签,拟稿人、拟稿日期、文题、主题词及主送、抄送和份数要填写清楚。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2)本管理区文件、向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由管理区相关业务部门拟稿,交办公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审阅后,再报主要领导签发。主要领导不在时,由主要领导授权的局领导签发,但要注明情况。(3)由各科室起草以本管理区或管理区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属于业务性文件,经承办科室负责同志审阅、核稿后,送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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