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西南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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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文件西校(2018)608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单位: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西南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西南大学2018年10月31日西南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预防教学工作中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西南大学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学事故是指与本科教学有关的学校在编教职工或
2、单位因过失或故意违反教学管理规定,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学进程,损害教学质量和管理秩序,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事件。第三条凡个人原因造成教学事故,追究责任人个人责任;单位领导对造成教学事故有责任的,同时追究其责任;对教学事故多发单位和重大教学事故责任单位实行领导约谈制度。第四条对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应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程序规范,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西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机构。下设西南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委员会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委
3、员会负责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日常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监察处、教务处、人事处及校工会负责人,分管教学副院长(副部长)代表,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代表及教师代表等组成。委员会人数应为奇数。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分管领导担任。第三章教学事故认定第六条根据教学事故发生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教学事故分为T殳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三种。第七条各类教学活动及教学管理过程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一般教学事故。(-)除不可抗因素外,迟到、早退、擅自离开教学岗位5分钟以内;各类校夕儆学实习指导期间,擅自离岗超过规定在岗时间1/4
4、及以上;缩短学生各类校外教学实习时间1/5及以上。(二)无正当理由,上课、实验、监考等教学活动期间拨打、接听与教学无关的电话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事情5分钟以内。(三)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学生成绩构成(方式、内容、比例)不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规定;因所命试题内容、难度、题量等情况,导致开考后1/3时间以内有1/2及以上学生交卷。(四)试卷误判、统分错误、错漏登学生成绩,出错率为所评阅试卷或考试学生总量10%以内;因教学人员或管理人员原因导致学生作业、实验报告、作品设计等丢失、污损、毁灭,并影响学生成绩评定。(五)课程考核(含补考、缓考、重修考试)结束后10日以内未在教务系统提交课程考核成绩。(六)课程
5、表、考试安排表、监考通知单、停调课避口(单)等未及时送达或通知相关学院(部教师或学生,造成上课或考试延误5分钟以内。(七)排课、排考中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冲突或遗漏,造成上课或考试延误5分钟以内。(八)试卷未按规定送达考场或因试卷数量不足等原因导致考试延误5分钟以内。(九)未使用国家规定及学校、学院指定的教材,尚未造成负面影响。(十)除不可抗因素外,未提前准备好教学所需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或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正常教学。(十一)不按规程操作,导致教学仪器设备损失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5000元及以下的。(十二)未按时至T开教室或实验室,影响教学活动5分钟以内
6、。(十三)未经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使用教室或其他教学设施而影响正常教学。(十四)其他经委员会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的事件。第八条各类教学活动及教学管理过程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严重教学事故。(-)除不可抗因素外,迟到、早退、擅自离开教学岗位5分钟以上;各类校夕儆学实习指导期间,擅自离岗超过规定在岗时间1/3及以上;擅自缩短学生各类校外教学实习时间1/4及以上。(二)无正当理由,上课、实验、监考期间拨打或接听与教学无关的电话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事情5分钟以上。(三)擅自调整教学或考试时间。(四)因试卷误判、统分错误、错漏登学生成绩,影响学生研究生推免、评优评奖或成绩出错率为所评阅试卷或考试学生
7、总量10%以上;(五)试卷、评分标准、参考答案错误;学生试卷丢失;不按规定程序修改学生成绩。(六)未经批准,擅自调课、请人代课(含该课程教学团队内教师互为代课请人监考巡考及请人承担考务。(七)课程表、考试安排表、监考通知单、停调课遴口(单)等未及时送达或通知相关学院(部教师或学生,造成上课或考试延误五分钟以上。(八)对违反考试纪律、作弊的学生不及时制止或对考场违纪情况不如实向主管部门;日艮。(九)排课、排考中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冲突或遗漏,造成上课或考试延误五分钟以上。(十)试卷未按规定送达考场或因试卷数量不足等原因导致考试延误五分钟以上。(十一)未按时、准确上报学生注册情况、毕业生信息或对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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