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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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锦江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规程一、申报条件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应符合下列标准:(-)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二)具有体现成都文化特色的典型性、代表性,在锦江区范围内有较大的影响或为锦江区发展做出贡献的;(三)具有清晰的传承脉络,在成都市范围内具有较长的历史传统;(四)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二、申报材料(一)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需对申报项目的名称、保护单位(能承担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申报单位或锦江区文化馆X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专家会论证意见、
2、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三)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详见“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卜(四)申报材料要求: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请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2、48分钟的记录片(详见“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并达到技术要求;3、项目申报书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一式4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U盘1份、光盘1份;4、每个项目应提供能够展现项目主要环节且高
3、清晰的数码照片10张以上,并提供配有文字说明、注明所有者的照片电子文档;5、所有民俗类申报项目,还应提供该民俗活动全过程的实况录像(DVD制式)3份;6、为便于保存和查阅,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可以按照申报书、照片、辅助材料的顺序,刻制在同一张DVD光盘、U盘上;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请各申报单位做好备份。(五)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确定项目保护责任单位、传承谱系不详、代表性传承人不明确的,一律不予受理。(六)申报时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项目代码:锦江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项目类别:保护单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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