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钢铁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钢铁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范围为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2术语和定义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过程中能够对劳动者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劳动者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防护功能:指劳动防护用品所具有的某种防护能力。有效使用期:指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使用时间。3引用标准和文件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4职责4.1 安全环保部职责4.1.1 组织制定劳动防护品配置标准,对各单位
2、劳动防护品需求申请进行审核。4.1.2 对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4.1.3 对劳动防护用品入厂质量审验情况进行监督。4.2 采购部职责4.2.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合同签订。4.2.2 负责对供方相关资质审查。4.3 企管部职责4.3.1 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厂家的资质审查。4.4 机制维修部职责441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物资需求申请审核、批准工作。442负责采购入厂劳动防护用品的接收、发放工作。4.4.3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入库质量检验和特种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审验工作。4.5 财务部职责4.5.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统计分析及支出工作。4.6 各单位职责4.6.1
3、负责提出本单位各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置和采购需求申请。4.6.2 负责组织本单位劳动防护品领用、发放工作,并做好记录。4.6.3 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本单位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7 供方职责4.7.1 具备生产经营劳动防护用品所需条件。4.7.2 负责按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要求,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按时送货入库。5管理内容与要求5.1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标准的制定5.1.1 各单位应根据岗位增减和工作量变化情况,适时提出岗位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标准报安全环保部,经审定后,形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发布执行。5.2 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申请的申
4、报5.2.1 公司统一申报安全帽、工作服、棉大衣、工作鞋等,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由各单位自行申报。5.2.2 各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提交劳保用品采购计划OA预审核流程申请,明确下一月度的劳动防护用品需求量,经安全环保部审核后,方可申报计划。5.2.3 各单位应按照标准提前两个月在劳保用品采购计划OA预审核流程中申报到期员工的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5.2.4 大批量新员工入厂的,人力部应提前两个月将工作服、棉大衣、工作鞋等型号上报安全环保部。5.2.5 培训人员、代培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负责单位按防护要求及标准规定自行解决,不属公司发放范围。5.3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5、5.3.1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部门应按采购计划需求,按时将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入库。5.3.2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从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并符合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即“三证、一标志”。5.4 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5.4.1 劳动防护用品入厂质量检验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物资质量检验制度规定执行。54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入厂质量检验时,供方应提供该产品的安全标志证书,由机制维修部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验证记录。5.4.3 质量检验判定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一律拒绝接收。5.5 劳动防护用品领用551劳动防护
6、用品采购入库后,需求单位要及时领用发放到员工手中,并做好记录。5.5.2配发给员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安全帽、防护鞋、复式防尘口罩等),应填写到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卡,每月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如毛巾、口罩等)应填写到()月劳保领用登记表,并由领用员工签字确认。553需要集中管理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绝缘胶靴、绝缘手套等),各使用单位和使用岗位应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集中管理记录登记。5.6 劳动防护用品检验及报废处理5.6.1 劳动防护用品应经常进行检查,对损坏和超过有效使用期,或不能达到防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及时回收,集中报废销毁,不得再作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5.6.
7、2 高压绝缘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未定期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按报废处理,严禁使用。5.7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要求5.7.1 在公司办公大楼等办公区域工作的员工,在办公室内工作时,必须整齐穿好工作服,可不穿公司配发的工作鞋,但不得穿拖鞋,进入生产现场时执行5.7.2条规定。5.7.2 进入生产区域必须配戴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特种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使劳动保护用品曝晒、雨淋及受潮,不得将其与酸、碱、油及有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以免部分劳动防护用品受损,影响使用寿命而失去防护性能。5.7.3 安全帽的有效使用期限自生产日期算起。不得将安
8、全帽戴脑后或将安全帽当作垫使用,发现安全帽有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要立即强制更换。安全帽内缓冲衬垫的带子要系牢,人的头顶和帽内顶部要保持一定间距,棉织或化纤垫衬间距为3050mm,塑料垫衬间距为2550mm05.7.4 高温、重体力工种要戴原帆布手套,焊割工程要戴翻皮手套。使用防护手套不要让手腕裸露,操作各类机床及有夹挤危险的地方严禁戴手套,高温工种要使用耐火、耐烧的白帆布防护服。5.7.5 作业者要根据作业环境的不同,穿好防砸鞋、绝缘鞋或橡胶鞋等。5.7.6 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使用时应将安全带系在腰部,挂钩要扣在可靠处,一般高挂低用,以防万一坠落时加大冲击力,使人受伤。经常检查安全带缝
9、制部位和挂钩部位,发现断裂或磨损应及时修理或更换。5.7.7 焊接作业要戴防护目镜和面罩以防止焊接时的强光、紫外线和金属飞溅屑损伤眼睛和面部。5.7.8 防护口罩使用于粉尘作业场所,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位的完好性,配戴位置要正确,有毒气体的作业地点要配戴防毒面具。5.7.9 对调离本单位的员工,防护用品一律收回,无法收回的按使用年限折价交款,内部调动工作的员工,要持劳保领用领用卡到发放单位按新岗位的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办理交还、转移手续。5.7.10 员工长期病休或脱产半年以上者,应视不同情况,停发防护用品或顺延使用时间。5.7.11 对于员工在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下,造成防护用品损坏的,由安全环保部核准后换发,对非因工造成损坏的,按防护用品使用年限折价交款后换发。6相关记录D20000654()月劳保领用登记表D20000629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卡D20000630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验证记录D20000631劳动防护用品集中管理记录7附则7.1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附后)7.2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