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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 发布管理,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真实、准确、及时,充分 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 钟楼形象,促进全区各项工作的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和法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 息的各责任单位。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 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音像、链接以及其他形式的信 息。第四条 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门户网站主管部门,负 责网站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区电子政务中心具体负责 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组织、协调、培
2、训、考核,对网站信息 发布提供技术支持,并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监督 各单位在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 予以纠正。各责任单位应针对本单位相关栏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 采集、编辑、发布信息,并对发布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 准确性负责,共同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第二章 信息采集第五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和省 委、省政府文件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 发布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含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厅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文件(含以省委办 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全文、摘要或消 息稿;如需刊登上述
3、文件全文、摘要或消息稿,应当从人民 日报、新华社等中央、省新闻单位或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中 共江苏省委新闻网、江苏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转载。第六条各单位要严格控制网站转载文件、电报的来源。 各单位在网站转载其他机关、单位的文件、电报,应当从文 件、电报的制发机关、单位官方网站或其授权的媒体转载, 严禁从未经授权的网站转载。在转载页面上应当准确清晰标 注转载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转载的内容保持 稿件原意,不得断章取义或歪曲扩大,不得擅改标题。第三章 信息审核发布第七条网站发布信息应坚持“谁提供、谁负责”“谁 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等法律规定,对拟对外发布的信息要把好政治关、政策关、 文字关、保密关、舆情关,确保对外发布的信息准确、安全。第八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发布管理主要领 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责任科室和专门审查人员、 保密工作人员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主体, 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信息稿件形成后,须经网站信息员、责任科室负责人和单位 分管领导分级审核、层层把关(重要信息须经主要领导审核), 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第九条 网站信息审核的重点内容包括:(-)保密性审查各单位要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
5、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规定,严禁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工作 秘密的内容,特别要对涉及“三安全一稳定”(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以及重点领域(重大基础 设施、政府采购、科技创新、金融数据、能源资源、国防军 工、外事等)的信息内容审慎把控。对本单位不能确定其能 否在网上公开时,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报送 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进行审查和确定。(二)内容表述审查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发布内 容表述审查,杜绝出现错别字、禁用语、敏感词、不规范用 语,慎重审查涉及舆情或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信息,涉及公 民隐私(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健康状况、金融账户等)的
6、信息应进行脱敏处理,各类统计数据应确保内容准确、逻辑 一致。(三)格式规范审查各单位要规范信息发布格式,确保发布时间、产生时间、 信息来源、主题、体裁、组配分类、红头标题、文号等各类 要素准确,注意文字、图片、表格排版,杜绝出现死链、暗 链、错链等问题,上传信息一般不能以纯附件形式上传。第十条 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必须遵守如下原贝II:1 ,不发表对国家不利的政治性新闻信息;2 .不发表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内容;3 .不发表涉及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的信息内容;4 不发表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内容;5 .不发表涉及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公 共道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权
7、益的信息内容;6 .不发表其他任何反动、富有煽动性的信息;7 .不上传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含有受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的图像、照片、软件或其他资料的文件,除非已拥有或控制 着相应的权利或已得到所有必要的同意;8 .不上传含有病毒、特洛伊木马、蠕虫等的文件或其他 任何可能破坏他人电脑运行或他人财产的类似软件或程序;9 .不发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要求的信息。第四章信息管理第十一条各单位要加强网站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按 要求及时更新维护责任栏目,定期清理过期作废信息,做好 信息发布审核台账存档。第十二条各单位要配合做好网站安全管理,网站信息 员和审核员应增强密码保护意识,妥善保管网站后台账号和 密码,密码设置应为强口令并定期更新;原则上,只能在本 单位计算机终端上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传信息,不得使用网 吧、商务中心等外部电脑上传信息,用于发布信息的终端应 加强安全防护,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的病毒库,确保区政府门 户网站的安全运行。第五章 责任追究第十三条区政府办公室定期对网站发布信息进行检 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相关单位应及时整改,检 查及整改情况纳入网站内容保障评价。第十四条 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泄密、不良信息 传播或引发负面影响的单位及个人,严格按法律法规及有关 规定予以处理。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