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志愿服务时长认证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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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志愿服务时长认证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总则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提高大学生公益素养,提升青年学生的志愿服务水平,推动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公益志愿服务活动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广泛听取意见与深入调研,结合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具体开展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志愿者与志愿服务第一条本细则的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组织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登记志愿者是指按照本细则规定的程序,在学院或学院学生组织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其志愿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无偿献血、学生活动、社会服务等。第二章服务事项第二条无偿献血。
2、自愿参加无偿献血,每次献血按献血量统一记录12/15/18小时志愿时长。第三条大型文体活动。参加需要较长训练时间的文体活动,例如新生舞蹈大赛、炫舞大赛等,计30小时服务时间;例如校运动会广播操、拔河、跳大绳、方阵、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计6-16小时服务时间,校运会跑步、跳远等个人单项计6小时服务时间,参与男子七项全能与女子五项全能计18小时服务时间。相关志愿者计2-10小时服务时间。第四条其他学生活动。参加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会、学生科技协会等部门组织的学生活动,例如:社区活动、敬老活动、科普活动、英语短剧大赛、心理剧比赛、辩论赛、演讲比赛等,根据活动时长进行适当计算;时长需于活动前经指导
3、老师审批,活动后由负责组织统一报送至院青协。第五条院级学生服务。班长、团支书、班助等岗位,经班级或负责老师评定合格后,计36小时/学年;其他任职根据工作量评议合格后分别认定如下:学习委员计18小时/学年,其他班委计12小时/学年,宿舍长计6小时/学年。院学生组织主席团,经指导老师和组织内部评议合格后,计36小时/学年;院学生组织部长,根据工作量经综合评议合格后,计8-20小时/学年;学生组织志愿者根据每学年工作量进行计算,由学生组织出具工作量证明,时长不超过10小时。成长陪伴计划导师根据工作量经综合评议合格后,计12小时。课程助教由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后开具证明,并由个人向院青协登记。第六条校级学
4、生服务。校级组织任职,由校级组织开具证明后,交由学院团委认定,原则上不超过院级同等任职时长;参与校级组织或校内其他部门组织的公益活动,由相关组织或部门开具证明,原则上单人单天不超过6小时,特殊情况另行讨论。第七条其他社会服务。参与学院临时性志愿服务,由院青协负责发布招募信息并明确志愿时长,活动结束后进行登记。参与其他校外公益类活动,由主办方开具证明,经学院审核无异议后进行登记,原则上每学年累计不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另行讨论。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志愿活动时长一览类别项目名称时长/h备注无偿献血献血量达200/300/40012/15/18注:按献血量划分学生活动新舞、炫舞表演者30注:请假次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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