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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健全XX自治区辐射事故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效应对恐怖活动、自然灾害等引起的突发辐射事故,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和减轻突发辐射事故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办法(2019年修正)、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相关预案及实施方案、XX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
2、急预案等编制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辐射污染后果事件(核事故除外)。主要包括: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恐怖活动引发的辐射事故;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可能对全区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外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国内外航天器在自治区境内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事故、事件的应对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专兼结合、科学处置的工作原则。2事故分
3、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分为I级、II级、In级、IV级四个等级,依次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辐射事故。2.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工级)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1)1、口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2)放射同位蔚谢稣置与空导致3As以上急性死亡;(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4)航天器坠落事件或境外核与辐射事故对我区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环境影响的辐射事故。2.2 重大辐射事故(II级)凡符合下列情况
4、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1)1.口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2.3 较大辐射事故(In级)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1)m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2.4 一般辐射事故(IV级)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I)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
5、照射;(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4)测井用放射源落井,打捞不成功进行封井处理;(5)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辐射污染后果。3组织体系3.1 组织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辐射事故应对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生态环境厅、应急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民政厅、财政厅、宁夏通信管理局等部门以及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组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任副总指挥,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作为总指挥替代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
6、。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分管核与辐射工作的厅领导担任,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日常工作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负责。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构架见下图:r1!国务院有关部门:II地级市人民政府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现场协调组舆情信息组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级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专家咨询组安全保障组医疗卫生组事故调查组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图1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构架图辐射事故应急24小时常设值班电话0951-5160880,
7、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51-5160920。3.2 职责3.2.1 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1)传达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相关部门指示、指令;(2)指挥区内特别重大和重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处置、救援、报告、信息发布和应急终止等工作;(3)负责外部支援力量的组织、协调,对影响范围较大的辐射事故,决定采取有效的公众防护和处置措施;(4)负责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应急信息,批准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相关部门汇报的事故报告和应急工作报告。(5)指导、督促地级市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援。3.2.2 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组织实
8、施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2)承担应急信息的接收、处理、报送工作;(3)组织编制辐射事故报告和应急响应总结报告;(4)制定和修订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5)组织有关辐射事故的应急培训和演习,管理辐射事故应急专家库。3.2.3 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承担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辐射事故现场及周围环境的辐射应急监测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和定级定性工作;对辐射事故进行分析、评价预测,向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措施建议和应急状态终止建议;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并按照程序报批;协助公安部门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落实辐射事故应
9、急准备,保持应急响应能力常备不懈;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培训、演习;配合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相关的公众宣传、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建立应急专家咨询组并组织专家组成员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依据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授权,向社会发布应急处置工作各阶段信息;加强互联网信息监测和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客观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自治区应急厅:指导、协调事故发生地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组织开展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自治区公安厅:指导、协调事故发生地
10、公安机关执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等任务,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负责丢失、被盗(或人为破坏)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辐射事故危害涉及的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理,对可能受到超剂量照射的人员进行辐射剂量估算,对辐射损伤人员进行医学救护;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宣传及其它相关处置行动。自治区民政厅:负责临时安置受辐射威胁群众,及时向受灾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等应急救助,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辐射事故的日常应急准备、应急演习、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响应和应急队伍建设及人员培训等经费保障工作。宁夏通信管理局:提
11、供应急通信保障,确保辐射事故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负责行政区域内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构和工作机制,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令。3.2.4 自治区辐射事故各应急工作组职责(1)现场协调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应急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宁夏通信管理局、事故发生地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按照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进行现场协调、指挥工作,组织各工作组有效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做好应急物资的调配和受困人员安置;编制、报送辐射事故实时报告和现场应急信息,向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
12、处置情况。(2)专家咨询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抽调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为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事故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现场防护及善后处理等提供技术咨询;审定应急监测、处置技术方案;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科学评估并对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提出建议和意见。(3)安全保障组:由自治区公安厅牵头,事故发生地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追缴丢失、被盗放射源,对辐射事故原因和相关人员的现场调查取证,对案件进行研判;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与封控、安全保卫、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维持、人员疏散转移和救援工作。(4)医疗
13、卫生组: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事故发生地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受辐射事故影响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对受辐射损伤的人员或受到放射性污染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医学救治及心理干预;根据需要,协调、调动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援助;向舆情信息组反馈辐射事故对人员造成的影响。(5)事故调查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公安厅、事故发生地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辐射事故的调查分析、危害评价、影响范围划定与后果预测等工作,负责起草辐射事故影响评估报告。(6)应急监测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事故发生地地级市人
14、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制定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应急监测报告和总结报告;承担辐射事故现场丢失放射源精确定位、确认工作,为事故的危害评价、影响范围的划定和应急处置行动后果预测提供数据支持;提供应急响应终止的监测指标。(7)应急处置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应急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和事故发生地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制定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丢失放射源的收贮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置。(8)舆情信息组: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自治区党委网信办、生态环境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和
15、事故发生地市级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网络舆情管控和引导工作;收集汇总辐射事故相关应急资料信息,组织开展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编写舆情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拟定舆情应对措施,向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应对建议;组织事故发生地地级市人民政府编写对外公开的信息文稿和有关辐射事故的新闻发布稿件;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期间的公众宣传和专家解读,组织媒体采访,指导事故发生地地级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4Z-XO3.2.5 地级市、宁东管委会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辐射事故应急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要求;制定行政区域内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建成立相应的专业救援队伍;负责行政区域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为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必要条件,参与完成处置工作;完成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应急任务。4预防预警4.1 预防核技术利用单位要严格落实辐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辐射事故风险识别、评估、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放射源和放射性物品在生产、销售、运输、贮存与使用环节的监管,定期对所有辐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