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测评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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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综合测评的意义综合测评是学院对学生实施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学改革的积极举措,是全面的群众性的自我教育过程,有助于学生对一学年来德、智、体、美各方面的成长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不断进取。其结果是对学生进行组织鉴定、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各类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二、综合测评的原则(-)综合性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导向性,激励学生不断自我塑造、自我完善,努力向“四有目标迈进。(
2、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全面地评价每一个学生。(三)考核评价的民主性。增强工作透明度,采取学生、任课教师、辅导员、院学工办和院领导参与的办法对学生实行考核评价。(四)突出综合测评的教育性。测评本身就是教育、学习的过程,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与评价。测定测评指标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五)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评价与民主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反映学生的素质。三、综合测评的内容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操行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与科研活动、文体活动、创新能力五个方面的评定计分和学年自我鉴定。(-)评定计分方法1 s操行表现操
3、行表现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操行评定为“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思想进步。热爱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列班级前25%。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全学期到课率达到90%,无其它违纪行为。积极带头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热心社会工作,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讲究文明礼貌,讲究卫生,爱护公物。(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操行评定为“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4、,思想上要求进步。学习认真,按时完成作业,成绩列班级前50%。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较强,没有受到纪律处分。 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承担的社会工作任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懂得礼貌,尊敬老师;讲究卫生,爱护公物。(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操行评定为“合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虽有些模糊认识,但经教育能有明显的转变且在行动上表现较好。能坚持学习,学习态度端正。能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一定组织纪律观念,没有受到纪律处分。对于一贯表现较好,因一时的过失违反纪律而受到记过及以下处分,认
5、识态度较好,且有改正错误表现的学生,也可评定为“合格”。能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能完成一般社会工作任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没有发生损害集体和影响团结的事。(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操行评定为“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一贯表现不好,经常违反组织纪律经教育不改者。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违反组织纪律,受到处分仍无明显进步者。受到记过以上处分或连续两次受到记过及以下处分者。操行评定结果换算成分数为:优:9。5分 良:8。5分 合格:7。分 不合格:0分在操行方面表现突出,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其行为具有重大积极社会影响,可酌情奖励1。5分,到课率达到100%可奖励5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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