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列基层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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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系列基层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关于全省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的实施方案(甘人社厅发(2018)2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加强我省基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引导激励广大药学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扎根基层,促进基层药学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基层药学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标准。第二条本评价条件标准适用于下列基层单位药学专业技术人才(含编外聘用人员):(一)县(市、区)域内县级医院、疾控中心、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2、(二)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机构;(S)XX州、XX州州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四)县(市、区)域内社会办医疗卫生(包括医养结合)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省市属艰苦条件单位参照本条件标准执行。第三条本条件标准主要评价在基层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高级2个层级,职称名称依次是:主任(中、藏)药师、副主任(中、藏)药师,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主任(中、藏)药师对应专业技术一至四级岗位,副主任(中、藏)药师对应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按
3、本条件标准评价取得的职称,统一颁发加盖“全省基层有效”职称证书。鼓励业绩突出的药学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全省范围有效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范围有效和全省基层范围有效职称。第四条本系列初、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方式,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方式,正高级职称实行评审方式。第二章品德条件标准第五条品德条件标准。申报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任现职以来品德考核必须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在单位公示。第六条评价方式。品德考核一般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以定性评价为主,尽量实现量化考核。主要通过个人
4、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进行。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等称号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品德不合格:(一)存在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的。或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或存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损害服务对象和本单位合法权益行为的;(二)存在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医德医风有关规定相关行为之一的;(三)存在违反本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参与药品违规推销活动、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收受药品回扣等行为的;(四)存在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的。第八条对品德有问题者实行“零容忍”,并建立“黑名单”制度。(一)对
5、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二)对经查实申报造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结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等行为,正在申报的终止申报程序,已获职称资格的撤销职称资格。由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第三章能力条件标准第九条专业技术能力(一)主任(中、藏)药师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有所专长。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
6、、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熟悉本专业学科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吸取新成果并应用于基层药学实践工作,是本专业在基层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能够独立解决本专业较为复杂的技术难题和科学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药师的能力。(二)副主任(中、藏)药师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XX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现状及发展趋势,能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工作流程,能规范书写与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药学文书、资料及检验检测报告等,具备较强的分析总结能力,能对工作实践经验或本专业实践中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具有协助培养和带教下一级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第十条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
7、(一)申报主任(中、藏)药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任副主任(中、藏)药师满5年。2 .具备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25年以上,聘任副主任(中、藏)药师满5年。(二)申报副主任(中、藏)药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任主管药师满5年。2 .具备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年限达到20年以上,聘任主管药师满5年。3,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含中医药师承人员)学历,在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聘任主管药师满5年。第十一条胜任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均在合格以上。连续年度考
8、核合格及以上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任现职期间,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报:(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或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和政务处分期间的;(二)上年度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申报当年之前又未取得新业绩的;(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第十二条知识更新能力。任现职以来,完成XX省继续教育办法规定的每年的学习任务。任期内在省内外上级行业机构(单位)脱产进修培训连续3个月以上,或脱产进修培训累计达6个月以上,或在国(境)外研修1个月以上。第十三条学术水平能力。对论文不做要求,可用高质量课题成果报告、项目验收报告、药品检验检测报告、药品ADR检测评价报告、专利成果等体现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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