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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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同步开启我市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新征程,根据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以数字化改革思路,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特殊风景线。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2、,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八八战略”为纲,按照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要求,全面开启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新征程,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保障与公共服务,促进残疾人充分参与、融合发展,着力保障残疾人权利,确保我市广大残疾人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一个不少”。二、加强基本保障(一)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确保应保尽保。对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并享受与低保家庭同等的和个人直接相关的专项社会救助政策。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全额享受低保金。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3年内所得就业收入不计入家
3、庭收入范围。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取得的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部分不计入家庭收入。加大对困难残疾人走访慰问力度,防止因残返贫。(二)加大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保障。按规定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逐步调整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限制条件,将脑瘫、智障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规定病种支付范围。将残疾人作为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残疾人“家庭病床”全年服务费600元/张,服务费用于对家庭医生、社区康复协调员上门走访劳务费。劳务费补贴标准为家庭医生上门服务50元/次,社区康复协调员上门服务20元/次。对纳入社区管理的精神残疾人门诊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费用给予全额
4、保障。(三)实施残疾人四项福利补贴制度。实施残疾人生活、护理、康复和社会保险四项补贴制度,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实行补贴标准动态调整。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阶段残疾人,按照我市低保标准30%发放生活补贴。2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非重度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
5、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以及其他不能自理(听力、言语重度残疾且需要长期照护)分为四档,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50元补贴。对符合条件在机构集中托养的残疾人,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分别给予每人每月950元、375元、188元补贴。3 .残疾人康复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而产生的额外康复支出。将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残疾人纳入助听、助明、助行工程给予康复补贴。对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8周岁听力、言语、智力、精神(孤独症)、肢体残疾儿童以及9-10周岁生活自理能力不足、不具备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在自付部分金额范围内每年给予不超过3万元康复训
6、练补助;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残疾儿童给予每人每月600元、每年最高6000元补贴,用于接受康复期间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0-16周岁具有肢体矫治手术适应指征的肢体、多重残疾(含肢体残疾类型)的儿童,每人给予最高20000元和6000元补贴,分别用于手术和术后康复训练;对0-6周岁自费接受人工耳蜗植入的听力残疾儿童给予最高不超过7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符合大额类辅助器具目录配发条件的残疾人按照实物配发形式配发辅助器具;对符合小额类辅助器具目录配发条件的残疾人,对其自行购买目录内辅助器具给予一定比例补贴。辅具使用年限为成人3年,0-18周岁可根据需求每年配发(补贴)一次。4 .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落实
7、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扶持政策,逐步扩大享受医疗保险补贴范围。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参加自由职业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残疾人,按全市最低缴费标准给予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20%补助;其他残疾人给予10%补助。为全市持证残疾人按一定标准建立意外保险制度,并实行动态调整。(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住房。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住房长效救助机制,实施“净居亮居”工程,提升残疾人居住品质。对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三级以上残疾人优先提供公租房实物配租
8、保障。在实物配租公开选房摇号过程中,二级以上残疾人优先进行摇号。规划和建设保障性住房时安排一定数量无障碍配套房源。落实农村危房改造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危房动态管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修缮危房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5万元补助,拆建改造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补助。在房屋征收、异地搬迁、土地整治等工作中,被征收人或其配偶为残疾人的,给予优先照顾。三、鼓励创业创新(-)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鼓励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范围。1实行分档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2023年1月I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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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进一步 加快 推进 残疾人 事业 质量 发展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