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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地与接零的检修规程QJ/1TD7.08-20021总则1.1本章适用于冶金工矿企业电气设备的接地与接零的检修施工和验收。12为了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所有电气设备都应设接地装置,并将电气设备外壳接地或接零。1. 3检修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1.4 凡使用的电气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且有合格证,设备应有铭牌。1.5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除应遵守现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外,尚必须严格遵守生产厂矿安全生产(运行)规程中与施工有关的安全规定。对重要的施工工序尚应事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1.6 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镀锌制品。1
2、.7 易燃易爆,井下及有腐蚀环境等危险区域工程技术要求,除遵守本章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有关专业规程及特殊规定。1.8 接地与接零工程在配合土建工程同时施工时,其隐蔽部份在覆盖前及时会同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作好中间检查和验收。19引进设备的的接地体(线),应遵照其设备系统的设计图纸要求和该国的技术规化,未经成熟考虑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改。1. 10施工队伍经过资历审查。1.11本章节在执行中如与国家有关规程有争议时,应以国家的规程为准。2接地的类型2.3. 1工作接地:为了保证电气设备在正常或事故情况可靠地运行,将电力设备(系统)中某一点与大地作电气上的联接(接地)称为工
3、作接地。3.2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构架,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防止还种电压危及人身安全,将其接地称为保护接地,这种接地,一般在低压侧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采用。注:IOOO伏以上电气设备不论变压器中性点是否接地,在所有情况下均应实行保护接地。3.3 重复接地:在中性点接地系统中(如三相四线制供电),为确保接零安全可靠,防止零线断线所造成的危害,系统中除工作接地外,还必须在零线的一处和多处进行必要的接地。2.4防雷接地:为了防止大气过电压(雷电过电压),对于建筑.构筑物线路电力设备等物体的损坏以及人身的安全防雷装置。2.5防静电装置:静电产生涉及范围比较广泛,在生产.输送.贮存低导电
4、性质如粉尘液体.气体时,由于物体之间的紧密接触和分离,或者互相摩擦,形成了电行的转移和积累,就容易产生危险的静电电位和火花放电,如果出现在易爆易燃场所,则有可能将可燃物引燃,造成爆炸和火灾事故。静电电击通过人体将会使人身受到危害及引起高空坠落等2次伤亡事故。接地是防静电中最基本有效的措施。其要求:2.5.1生产.输送.贮存产品的金属容器,设备,管路等均应可靠地接地;2.5.2金属管道采用法兰盘连接时,或容器与顶盖之间有间隙时,应采用金属跨接线(片),接触电阻不应大于0.03欧;2.5.3向汽车.油槽车灌油的竖管和向铁路油槽灌油的站台都应有接地装置;2.5.4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
5、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姆;2.5.5设备.机组.贮罐.管道等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不应相互串联接地;2.5.6完整的防静电接地要求,按设计规范进行。2.6电子设备系统的接地2.6.1保护地线:用于电子设备.器件的外壳接地,它有独立的地线,有别于动力保护接地;2.6.2信号地线:又称调节器地线,它用作电子设备的零电位基准点;2. 6.3屏蔽地线:屏蔽电缆,变压器的一二次间的屏蔽网的联地地线。2.7屏蔽地线:又称隔离接地,用接地的金属网等将带电的物体表面(空间)进行包覆。主要为了限制其对周围的电磁场作用和人的生理保护,如高频淬火的高频电磁场会引起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失调与高工作电
6、压对人身的不安全因素。2. 8一般井下电气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而不采用保护接零(除另有规定者外)。3保护接零3.1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低压系统中,必须采用保护接零。3. 2接零保护是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和构架与中性点接地系统中的零电相联接,其目的为防止触电,保证人身安全。3.3同一系统中,不允许一部分电气设备接地而另一部分设备接零。3. 4零线的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的1/203. 5采用保护接零时,零线(中性线)是否允许装设熔断器和开关等应符合于下规定:1.5.1 当零线同时作为供电和保护用时,原则上不允许在零回路中装设开关和熔断器;1.5.2 单相线路中接有保护接零时
7、,其根线和零线应相对固定不变。线路电源开关应使用双刀开关,以保证相线和零线能同时切断或接通;3. 5.3各设备的保护零线不允许串接.应各自与零线的干线直接连接;4. 5.4零线干线不允许装设开关和熔断器。5. 6保护接零范围与保护接地范围相同。4保护接地的一般规定4.1下列电力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接地4. 1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携带式及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底座和外壳;4. 1.2电力设备传动装置;4. 1.3互感器的二次绕组;6. 1.4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盘.箱.柜.台)的框架;4.1.5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和钢筋混凝土架构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8、4. 16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线盒,终端盒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保护层,穿线的钢管等;4.1. 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4.18电缆支架;4.1.9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短路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4.1.10装在配电线杆上的开关等电力设备外壳;4.1.11电缆(动力.控制.屏蔽等)的保护地线及金属外皮。4. 2下列电力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不接地4.2. 1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380伏下;直流额定电压在44伏及以下的电力设备外壳,但当维护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力设备的外壳和已接地的其它物体时,则仍应接地;4.2.2在
9、干燥场所,交流定电压127伏以下,直流额定电压I1O伏及以下的电力设备外壳,但爆炸危险场所除外;4.2.3安装在配电屏.控制盘和配电装置上的电气仪表.继电器和其它低压电器等的外壳,以及当发生绝缘损耗时在支持物上不含引起危险电压的绝缘金属底座等;4.2.4安装己接地的金属构架上的设备,如穿墙套管等,但爆炸危险场所除外;4.2.5额定电压在220伏及以下的蓄电池内的金属支架;4.2.6由发电厂.变电所和工业企业区域内引出的铁路轨道,但在易燃油,天燃气和氢气等贮罐.装卸油台.管道等场所除外;4.2.7与已接地的机床.机座之间有可靠电气接触的电动机和电器外壳;4.2.8高于35米的起重运输机械的滑接线
10、支架;4.2.9木杆塔和木构架上悬式,针式绝缘子中的金具。4. 3直流电力网中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4.1.1 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线垫板敷设,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构件有金属的连接;4.1.2 在土壤中含有在电解时能产生腐蚀性物质的地方,不宜敷设接地装置,必要时可采用外引式接地装置或改良土壤的措施;4. 3.3接地线不宜作其它用途。4.4直流电力回路专用中性线,接地体以及接地线不得与自然接地体有金属连接,如无绝缘隔装置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三线制直流回路的中性线直直接接地。4.5架空线路杆塔应有防雷装置或措施。4.6变电所应有防直击雷电侵入波的防雷
11、保护。4.7各类工业建筑.构筑物防雷保护1.7. 1第一、二类应有防直击雷(全面保护).雷电感应和防高电位引入的措施;4. 7.2第三类应有防直击雷(重点或全面保护)和防止高电位引入的措施。4.8特殊构筑物的防雷保护装置如架空金属管道(包括易燃.易爆气体及液体).露天金属贮罐.架空索道,母线(栈桥.水塔,冷却硅等)还应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及专业特殊要求。4.9各种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工作接地和过电压保护接地,一般均可使用一个总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满足其中最小接地电阻最小值的要求。5线的选择5.1选用零线的干线和支线,在满足单相短路电流使保护装置迅速动作的前提下,应可能利用自然导体(建筑物金属结
12、构.生产用金属结构,如起重机轨道.电线管等)。5. 2变压器中性点引出的接零母线5.1.1 当低压线路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从变压器中性点引至低压配配电屏的接零母线,可采用钢或铝母线,具体要求按有关设计规范确定;5.1.2 低压配电屏采用变压器干线式,干线的零线应与变压器出线的零线采用同规格与材料,以便施工;5. 2.3低压干线的接零干线;5.2.4变压器干线式线路,尽量利用车间内部金属结构.吊车轨道;没有自然导体可用作零线时,一般应采用导不小于相线的二分之一,且材料相同的导线;5.2.5敷设在绝缘子上的户内线路;5.2.6车间内部可利用金属结构或钢轨等自然接地体作零;5.2.7可用电导为相线的
13、二分之一,且材料相同的导线作零线。5.3户外架空线路接零干线截面电导不应小于相线的二分之一,同时应考虑机械强度。5.4电缆线路的零线采用带有中性线的四芯电缆时,可利用其中性线及包皮作零线。5.5穿线线路的零线除有特殊要求外(如防爆车间等),可利用钢管作为零线。6接地装置的选择6.1交流电气设备的接地,应充分利用以上自然接地体。6.1.1埋设在地下的金属管道(可燃或有爆炸介质的管道除外);6. 1.2金属井管;6.1. 3与大地有可靠连接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金属结构;6.1.4水工构筑物的金属桩。6. 2交流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一般可利用。6.2. 1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梁柱.行架等)及设计规定的混凝
14、土结构内部的钢筋;6.2.2生产用的金属结构(金属走廊及平台.起重机的轨道.配电装置的外壳.电梯竖井.起重机与升降机的构架,运输皮带的钢梁等);6.2.3配线的钢管.电缆金属构架。6.3在有爆炸性危险场所,不得利用金属管.建筑物和构物的金属构架,电气线路中工作零线作为接地线,在Q1级和G1级场所的电气设备.仪表灯具的电气线路应有专用接地线;在Q2级场所的照明线和Q3级场所的电气设备.仪表,照明的线路,使用钢管配线并可能用钢管作接地线。6.4直流电力网中6.4.1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能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绝缘垫板敷设,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构件有金属的连接;6.4.2在土壤中含有在
15、电解时能产生腐蚀性物质的地方,不宜敷设接地装置,必要时可采用外引式接地装置或改良土壤的措施。6.5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应采用热镀锌的钢接地体或适当加大截面。6.6不得在地下利用裸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6.7不得使用蛇皮管,保温管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以及电缆金属保护层作接地线。(在电气设备需要接地的房内,电缆的金属保护层应接地,并应保证其全长为完好的电气通路)。6.8采用化学方法降低土壤电阻率时,所利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6.8.1对金属的腐蚀性弱;6.8.2水溶性成分含量低。6.9接地装置导体截面,应该根据热稳定.均压以及机械强度的要求而确定。6.10电力线路杆塔的接地体引出线(钢质热镀锌线)的截面不应小于50平方毫米。6.11携带式设备接地线应采用0.75-1.5平方毫米以上的多股铜线。6. 12敷设在腐蚀性较强场所的接地装置,应有防腐措施或适当加大截面。7接地装置的敷设6.1 为减少自然现素对接地电阻的影响,接地体顶部埋设的深度不小于0.6米。6.2 必须保护接地体的连续性,从电气设备至接地体之间,不得有中断现象;采用自然接地导体作接线时,在其伸缩缝或接头处应加跨接线;自然接地体与人工接地体之间的连接必须是可靠的。6.3 为了减少相邻接地体的屏蔽作用,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