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docx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目录与解释第三章特许经营权第四章新建项目建设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第六章项目的移交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第八章违约的补救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第十章争议的解决第十一章其他第十二章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和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J 市(县)签署本协议。第二条 协议一方: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特许经营权授予
2、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协议另一方J 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J,职务J,国籍J O第三条 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主要处理 的垃圾,日处理规模吨/日(或 吨/年),主要工艺为 O第四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 于 年 月至 年 月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确定 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和 o第五条(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
3、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第二章定义与解释第七条 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81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见、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项目:指第三条规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城市生活 垃圾处理 特许 经营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