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定义与解释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取消第四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第五章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第六章供气安全第七章供气质量和服务标准第八章收费第九章权利和义务第十章违约第十一章不可抗力第十二章争议解决第十三章附则第十四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第十五章附件第一章总则1.1为了规范 城市、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月一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市签署本协议。1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
2、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址:,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J,国籍J。1.3特许经营原则甲乙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2)遵守中国的法律;(3)符合城市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4)使用户获得优质服务、公平和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促进燃气事业的持续发展。第二章定义与解释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
3、含义遵从本章定义的意义或解释。2L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2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瀑见、地方性法M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2 燃气:周旨像合民用生活、商业经奇口工产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当管道燃气:以管道输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气。3管道燃气业务:提供管道燃气及相关服务的经营业务。Z 燃气管网设施:指用于输送燃气的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27市政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外所有燃气管道设施。S庭院
4、管道燃气设施:市正飒划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29影响用户用气工程:是指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则视为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1)造成 户以上用户供气中断或供气压力显著降氐,影响用户使用 小时以上;(2 )阻碍主干、次干道路车辆和行人通行 小时以上;(3 )影响其他公共设施使用。20燃气紧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气需要紧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气爆炸、着火10和泄漏等。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绢户市政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211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
5、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2 )流行病、瘟疫;(3 )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4 )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气质量恶化或供应不足。22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窗口年。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取消3.1 特许经营权授予(1)甲方与乙方签署本特许经营协议;(2)本协议签署 日内,甲方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授权书,并向社会公布。3.2 特许经营履约担保签订协议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建设项目实施以及第9.4条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金额 o (履约保函金可根据特许经营范围内用户数、用气量和用气性质等当地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3.3 特许经营权期限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一月一日起至自 年月日止。3.4 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 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东起 西至 止;北起 南至 止。乙方不得擅自扩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附件三: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图示)3.5 特许经营业务范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