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全文及申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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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贵州 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进一步营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 环境,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 业创新基地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发展,培育 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省级小型微 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根据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 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 194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贵州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 下简称示范基地)是经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业和 信
2、息化厅)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由法人单位 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 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示范基地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 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 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第三条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 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 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 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 均可申报示范基地。
3、第四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示范基地的认定和管理等工作。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辖区内示范 基地进行管理。第五条示范基地申报遵从自愿原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示范 基地予以重点扶持。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六条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并且近两年内 没有违法违规等行为。1 .申报主体在贵州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 基地。基地建设运营时间2年以上。2 .目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50家以上,从业人员400人以上。3 .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创业辅导师 不少于2人(可兼职),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 于3家。4 .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
4、,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 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o第七条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运营条件。L基础设施方面。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 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2 .内部治理方面。基地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 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3 .运行制度方面。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 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基地具备清楚、明 晰的服务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 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 见反馈等)。第八条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具
5、备不少于以下四种服务功能并 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L信息服务。具有开放的、便于入驻小微企业查询的信息服务 系统和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50家(次)以上, 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6次以上。4 .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创业 辅导等服务。年服务企业50家(次)以上。5 .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 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 和技术对接4次以上。6 .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 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200人(次)以上。7 .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
6、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产 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8 .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 务。组织融资对接会3次以上,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9 .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 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10 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 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 务。第九条申报示范基地应当在物业服务智慧化、项目管理数字 化、创业服务平台化、产业布局生态化等基地运营模式、管理模式
7、上有创新,或在孵化效果、创新支持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 示范性。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十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组织一次示范基地的申报、认定 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申报工作通知为准。第十一条申报主体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工 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 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和年度申报具体要求,对申报材 料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要求的报送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 的,填写贵州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见附 件1),并附被推荐示范基地的申报材料,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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