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docx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 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省卫 生厅和人事厅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省人事厅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一、学分分类(一)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 类学分两类。(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 目、推广项目授予I类学分。(三)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自学、发表论文、科研 立项、科技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 学教育活动授予类学分。(四)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是继续医学教育举办形式 之一,按照项目所属等级授予相应学分。学分要求(
2、一)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 年都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取得规定的学分。(二)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 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在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卫 生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 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T0学分,II类学分15-20 学分。其中,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 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 得低于10学分。(S)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及在乡镇卫 生院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II类学分20学分。(四)继续医学教育对
3、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 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五)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三、学分授予标准(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 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 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 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 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3、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按课件的 学时数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 5学分。4、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每一天最多 按8小时计算学分,不包括学员报到
4、、考核考试和撤离时间。5、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验印的各种I类 学分项目的学分证明,是参加项目学习并经考勤、考试考核 合格学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的有效凭证。(二)类学分计算方法1、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 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 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项目活动每一天最 多按8小时计算学分,不包括学员报到、考核考试和撤离时 间。2、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 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写出综述,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 育主管部门授予学分。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由全国继 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
5、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 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 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 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此类学分每 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发表当 年学分:第一作者一第三作者(余类推)国外刊物10-8学分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6-4学分5-3学分省级刊物地(市)级刊物4-2学分内部刊物2-1学分4、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课题类别 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12345国家级课题109876 学分省、部级课题87654 学分市、厅级课题6
6、5432 学分5、出版医学著作,按每编写IOOO字授予出版当年1学 分。6、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 1学分。7、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8、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 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可授予主讲人2学分,授予 参加者0. 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 10学分。9、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参加 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10、经单位批准,参加所从事的卫生技术专业在职学历 (学位)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
7、 或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或参加援藏、援外、 支农等医疗服务活动并参加当地继续医学教育,当年累计6 个月以内经考核合格者,按每月4学分授予类学分。3-10项由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授予相应 的学分。(S)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的授予1、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以下简称远程II 类学分)活动的管理,按照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 于开展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通知(皖继委(2005) 3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省内举办远程类学分项目的机构, 须经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同意。2、拟开展远程II类学分活动的省直有关单位或省辖市 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应与远程II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继续 医学教育 学分 授予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www.001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