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I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医院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预案,制定本制度。II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应急管理工作。III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突发事件是指有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风雨、冰雹、强寒流、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房屋火灾、房屋坍塌和重大生物灾竺寸O(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医院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大型建筑物倒塌和道
2、路严重塌陷等事故,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较大规模的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政策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应急管理是指我院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一)我院参与的全市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救援及院内救治管理工作。(二
3、)我院院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停电、断网、火灾、职业暴露、暴力伤医等)的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第二章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第三条院长是我院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我院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是科室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分管责任人在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协助管理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第四条我院应急管理体系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预案领导小组、总值班、职能科室、突发事件专家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组成(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我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院主要负责
4、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员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督促各项专项预案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科室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应急管理体系对接,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突发事件的上报、处置、善后工作。(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指令;编制我院总体应急预案;协调组织各专项预案领导小组、职能科室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三)专项预案领导小组各专项预案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主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负责人担任。专
5、项预案领导小组在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下组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与修订、培训与演练,事件应急处置、物资保障、总结分析等工作。(四)总值班医院总值班在节假日及夜间承担专项预案领导小组部分职能。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接受上级指令,组织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及应急处置队伍集中力量按照预案内容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处置进展。(五)职能科室各职能科室在专项预案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指挥各类突发事件专项预案中的分工开展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六)突发事件专家组突发事件专家组负责为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切实可行的诊治
6、方案,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调配,对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并参与院内日常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接受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专项预案领导小组工作指令,按规定时限集结并出队,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第三章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第五条应急预案体系由总统预案、专项预案、科室预案组成。(一)总体预案是我院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指导原则和程序规范,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预案。(二)专项预案是针对具体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是应对某一种类突发事件的专门预案。(三)科室预案是全院各科室根据我院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的综合性预案
7、。第六条我院应急预案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进行修订和编制。(一)总体预案由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编制和修订。(二)专项预案由各专项预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和修订。(三)科室预案由全院各职能、临床、医技科室自行具体负责编制和修订。第七条根据我院灾害脆弱性分析结果及各类突发事件情况研判,定期分析评预案内容的实用、可行性,及时修订、增补各类应急预案。第八条各类预案应定期通过桌面推演、专题培训、综合演练等方式使相关人员全面掌握。第九条预案应定期分析评价,及时更新完善,至少每2年修订1次;遇重大突发事件时,可在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根据应急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8、完善,实现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第四章应急处置协调机制第十条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分级分类负责、高效联动配合”的原则开展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第十一条由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医院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各专项预案领导小组之间,各科室间的应急协调机制。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具体协调部门,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第十二条各专项预案领导小组应指定专人配合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第十三条各职能科室应设置本科室应急管理协调联络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预案中的责任分工,负责本科室应急处置协调联络工作。联络员一般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担任。
9、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发生后,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有关预案内容,指挥专项预案领导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涉及多个专项预案领导小组的,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专项预案领导小组间的协调联动工作。第十五条各专项预案领导小组要建立领导小组内部各职能科室之间的协调机制,利用各科室应急管理协调联络员,将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处置流程、具体措施尽快传达至各职能科室,并监督实施,确保各科室协调统一、步调一致,高效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第十六条各专项预案领导小组应及时收集、掌握突发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并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应急处置措施。第十七条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各专项预案领导小组及职能科室应
10、对协调机制运转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不断优化和改进协调工作方式、方法。第五章应急处置对管理第十八条根据我院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及上级主管部门具体要求,建立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应急处置队伍。应急队伍组成垂直和水平关系明晰,跨度合理,覆盖应急反应的各个方面,确保应急行动的协调和高效。第十九条各应急处置队伍由相关专项预案领导小组负责组建,每支队伍人数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原则上不少于10人。应急处置队伍设队长1名,副队长若干名,队伍成员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科室抽调。第二十条各专项预案领导小组应严格依据政治素养、职称学历、业务能力、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进行队员遴选,接受过上级主管部门应急培训或参加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1、工作者优先考虑。第二十一条应急处置队伍队长、副队长应具备现场应急指挥与决策、应急管理、协调及扎实的专业技术能力。应急处置队伍队员应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第二十二条后勤保障部门应为应急队伍配备充足的应急处置器材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第二十三条应急处置队伍在接到应急处置任务后,应当立即集合,迅速到达事发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第二十四条应急处置队伍在完成应急处置任务后,要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相关情况报专项预案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条应急处置队伍在专项预案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技能培训及考核。第二十六条应急处置队伍队员原则上每三年调整1次,调整范围由专项预案领导小组
12、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第六章应急物资管理第二十七条按照各级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应急工作实际,建立科学、经济、有效的应急物资储备和运行机制,满足应急工作需要。第二十八条应急物资应包括医疗药品类、医疗耗材类、医疗设备类、医疗文书类、后勤物资类等。第二十九条由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职能科室负责我院应急物资管理工作。第三十条根据应急物资的市场供应、存放条件和应急需求实际,制定应急物资的储备计划,并付诸实施。第三十一条建立我院应急物资储备库房,各类装备物资统计、整洁,达到“六防”(防火、防潮、防盗、防冻、防霉烂变质、防鼠咬虫蛀)标准。第三十二条建立完善的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和审批程
13、序,做好物资的核对登记及监管工作。第三十三条对库房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物资管理相关技能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掌握相关知识。第三十四条与应急物资的主要供应商签订紧急供应协议,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我院应急物资能够得到迅速补充。第七章应急培训与演练第三十五条我院应急培训与演练工作遵循“平战结合、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学以致用”的原则。(一)由各专项预案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至少1次院级应急培训与演练工作。培训和演练内容包括应急法律法规、专项预案、应急处置技能和应急避险知识。(二)由各科室组织每季度至少一次的科技应急培训与演练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应急法律法规、科室预案、应急处置技能和应急避险知识。(三)应急处置队
14、伍的培训与演练参照本制度第五章内容执行。第三十六条由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各专项预案领导小组培训及演练计划,经过科学系统的评估后,确定我院年度应急培训与演练计划。第三十七条应急培训工作可采取理论授课、实践操作、案例分析、学术讲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充分利用视频、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开展培训。第三十八条应急演练工作开展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方案,根据演练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演练,做好场地、道具等准备工作。演练全过程应以实战要求对待,做到快速反应、操作技术规范、装备物资准备充分、多部门协调通畅等。第三十九条在培训与演练工作结束后,牵头科室应及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确
15、保培训与演练工作取得实效,为我院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的修订提供依据。第八章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第四十条突发事件发生后,我院相关部门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报告原则,迅速向院内、外应急管理上级组织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一)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后,专项预案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情况上报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上级及我院应急预案内容向主管机构进行报告。(二)遇重大突发事件时,有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电话、传真、报送文件等形式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第四十一条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伤亡人数、受伤类型及严重程度、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等。第四十二条在时间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中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要及时上报总结性报告。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