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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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为协同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挥“互联网+医疗”在医养结合服务中的作用,更好满足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联合推进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创新服务管理模式,搭建北京市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远程协同服务平台”),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有机衔接,发挥市区两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作用,逐步扩大远程协同服务覆盖面,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和
2、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与水平,切实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服务内容市、区两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相关医疗机构通过远程协同服务平台,为具备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一)科普讲座通过在线课堂、网络直播等为老年人及照护者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健康管理等科普讲座,提高健康素养,指导科学就医。(二)人员培训采取远程教学等多种方式对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专业人才队伍能力建设。(三)照护指导面向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提供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指导、医疗护理指导,探索为医养结合机构老年患者提供慢
3、病管理、中医理疗、老年康复等远程指导服务。(四)复诊送药具备互联网医院或互联网诊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为医养结合机构老年患者提供在线复诊服务,依据电子处方为医养结合机构老年患者提供在线配药并配送上门。(五)远程会诊由具有互联网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为医养结合机构中的老年患者提供远程会诊服务,并在机构之间建立绿色通道,开展双向转诊服务,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三、工作安排(一)完善远程协同服务平台市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北京老年医院)进一步完善远程协同服务平台,做好软件研发、数据安全、模块调试等工作;搭建覆盖区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医养结合机构的远程协同服务网络。各区老年健康和
4、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要配置相应设备、人员,确保区级远程协同服务日常运行。远程协同服务平台为公益性平台,不向医养结合机构收取接入平台的费用。医养结合机构需配备相关医疗检验检查设备,承担本机构终端硬件及通信费用,有条件的可自备相关可穿戴设备。(二)组建医养结合专家组市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北京老年医院)组建市级医养结合的专家组,包括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营养、社工、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专业领域专家,专家组成员由市、区两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推荐,市区两级资源共享,为远程协同服务提供专业业务支持。(三)遴选推荐医养结合机构申报医养结合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需具有相应医疗资质,
5、在全国医养结合管理信息系统范围内;拥有开展远程协同服务所必需的执业医师,医保定点机构优先;具有血压、血糖、血氧、尿酸、心电图等基本检测能力,具备一定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水平,能够按照统一标准接入远程协同服务平台,具备一定的网络基础和硬件设施(见附件1) O医养结合机构由区卫生健康委遴选推荐,2022年计划首批100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远程协同服务平台,各区名额按照辖区医养结合机构数量比例进行分配(见附件2)。各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民政局组织医养结合机构填写机构推荐表(见附件3),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将会同市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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