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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房、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897-DYGS-C2023-OOlO采 购人: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三年七月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受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生活 垃圾分类收集点(房、亭)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 应商参加磋商。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通源路1号)报名获 取磋商文件,并于20文年
2、8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JSZO320897-DYGS-C2023-0010(-)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房、亭)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129. 99985万元(五)最高限价:129. 99985万元(六)采购需求:垃圾分类收集房18座、配套设施设备及6座垃圾房I年分类运维 服务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 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O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 为一%,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一%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一%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
4、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磋商公告发布、磋商文件获取信息1、磋商公告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供应商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上午9: 00-11:30,下午2: 00-5: 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淮安市通源路1号维也纳酒店 2016室)购买磋商文件(4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供应商一旦交纳磋商文件费,无 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购买文件的报名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 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公章);联系人:卞工,联系电话:,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以免给您
6、的工作造成不 必要的麻烦。3、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到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 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9:30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淮安市通源路1号司17 室)3、响应文件接收人:卞工联系电话:六、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2023年8月4日9:302、磋商地点: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淮安市通源路1号2017室) 七
7、、其他事项1、磋商保证金:本次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 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价总价现的履约保证金。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 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城市管理局地 址: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枚皋路联系方式:朱先生 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淮安市通源路1号联系方式:卞工电话:项目联系人:谷慧电话: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友情提醒:供应商应认真
8、阅读磋商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第六 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和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未对磋商文 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一、总则L适用范围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 .合格的供应商1 .1满足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 . 2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 .适用法律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4 .磋商费用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
9、如何,江苏地元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和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 称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价格2代2服80号文标准计取(不足3000按3000 元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和评审 费(评审费按实际发生收取),上述费用须包含谈判在报价中,不得单独列项计取。5 .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 1供应商一旦参加磋商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要求和规定。二、磋商文件6 .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 1磋商邀请7. 2供应商须知8. 3评标标准9. 4合同格式及条款
10、10. 5项目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11. 6响应文件格式12. 商文件的澄清12.1 何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时间五日前以书面格式通知 采购人(在递送书面文件的同时请供应商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 箱),采购人对磋商时间前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 真)。由于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的,其责任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不予收理)13. 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13.1 磋商时间前,由于需对磋商供应商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它任何原因,采购人可对 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正
11、。13.2 磋商文件的补充,采购人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并通知已报名领取磋 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补充文件将被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 力。由于磋商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法通知的, 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3.3 商供应商在接到补充通知的通知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江苏地元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回的,采购人视同磋商供应商已收到补充通知。13.4 使磋商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补充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 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 告,并通知已发送供应商
12、参与磋商确认函的磋商供应商(注:由于磋商供应商所留联系方 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4. 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4.1 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 文。14.2 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15. 响应文件构成15.1 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注:有关格式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 式”要求):10. Ll磋商函格式10. 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10. 1.3授权委托书10. L 4报价明细表10. 1.5施工安装调试等方案10.
13、1.6磋商文件中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10. 1.7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0.1 . 8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H.磋商报价ILl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深化设计、加工 处理与定样制模,以及成品所需材料、设备(必须包含质量保修期内正常运行的所需备品 备件及专用工具)及其辅材附件的采购、制造、集成、必不可少的部件、检测、试验、包 装、装卸搬运(包括吊装就位及上下力等)、仓储、保险、伴随货物交运(运输至甲方和 使用方指定的安装地点)的费用、拼装、安装(包括设备的固定等)、调试、校准、辅 材、验收(含报验、备案等手续及费用)、现场培训、
14、软件、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 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等)费用、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深化设计和竣工图纸、 设备使用说明、维护手册等的提供)、质量保修期保障、缺陷修复、税费(含进口关税、 增值税和其它税费等)、其他交付甲方和使用方正式使用前的所有各项直接和间接费用, 还包括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包括中标)发生的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 责任、义务和因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的变化所带来的所有风险等,还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可 能发生的和供应商自身认为需要的一切费用。10.2 成交供应商在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不得污染或损坏现有设施,如有污染或损坏必须 按原标准及时恢复,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H.3
15、安装作业所需的水电线路状况按现场现状提供,成交供应商自行接入,所需费用 (包括电费、水费)由成交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安装作业期间发生的该类一切 费用甲方不予补偿。10.5 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含政策性风险),成交后 总价将实行包干制,合同期内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磋商供应商 的报价让利行为。即使国家出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本磋商文件中人员工资未达到 国家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涉及淮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及相关保险费用的,视为含在磋 商报价中。由供应商按相关规定足额发放给服务人员,因此产生的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10.6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 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0.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磋商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11. 5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2 .磋商保证金12.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3 .磋商有效期13.1 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将被视为非 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 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