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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防止 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 44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脱 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 定在全省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 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有关决策 部署,聚焦工作重点和难点,进一步拓展强化工作举措,努力促外出、拓就近、 稳岗位、保重点,全力稳定脱贫人口(含防止
2、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务工规模, 全力稳定脱贫人口务工收入,坚决守住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的底 线。二、重点任务(一)深化劳务协作对接。积极扩大劳务协作领域,推进省际、省内劳务 协作对接,发达地区与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 区、民族地区等重点地区互相签订劳务协作协议,积极组建一批省际、市际、 县际间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形成常态化、广覆盖的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有组织 劳务输出机制,拓宽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渠道。依托地方特色产业、重点行业, 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打造特色职业培训,促进脱 贫人口通过特色劳务品牌及培训实现技能就业。强化“季节性”有组织劳 务输出,因
3、地制宜挖掘一批季节性岗位,加强务工服务保障,增加脱贫人口 农闲季节外出务工收入。(二)扶持就业帮扶载体发展。持续推进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按照“升级 一批”“扶持一批”“新建一批”“调整一批”的原则,分类扶持就业帮扶车 间发展。紧密结合乡村产业振兴、延伸补齐当地产业链等,探索推广“企业 +就业帮扶车间”“联合体+就业帮扶车间”等模式,增强就业帮扶车间市场 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就业带动能力。梯次设定就业帮扶车间奖补标准,差 异化落实奖补政策。建立就业帮扶车间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存在违法违 规生产经营行为、已停工停产等情况的,及时予以退出。对于吸纳脱贫人口 就业人数未达到要求的,结合车间生产经营实际
4、,确定退出标准。加强就业 帮扶基地建设,积极落实就业帮扶基地各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扶持政策。(三)推进以工代赈带动就业。围绕实施以工代赈政策的重点工程项目、 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和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加强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行业部门间以及与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 间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项目立项、招工组织、用工保障和劳务报酬发放。 动态掌握脱贫人口和其他低收入群体就近务工需求,作为安排以工代赈项 目数量、规模、资金投入的重要依据。用好农民劳务专业合作社、劳务经 纪人及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平台载体,优先组织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其 他低收入群体参与项目建设。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与脱
5、贫人口签订劳务协议, 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四)发挥公益岗位兜底作用。综合考虑当地脱贫人口数量、就业困难 程度以及公共利益需要,科学设定乡村公益性岗位数量和类别。完善乡村公 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管理规定,以是否能胜任、是否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 准,取消年龄、残疾等不合理招用限制,规范招用程序,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在 岗人员履职情况监管,允许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兼职从事 灵活就业。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将乡村公 益性岗位资金支出使用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及时纠正查处优亲厚友、轮流坐 庄、漠视群众实际需求、挤占挪用资金、拖欠工资补贴等违法违规行
6、为。(五)加大就业服务保障力度。将脱贫人口纳入本地稳岗政策扶持范围, 推行“即申即享” “直补快办”政策申领模式,按规定落实好就业创业服务 补助、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帮扶基 地奖补等政策。深入推进“311”就业服务行动,有针对性地为未就业有就 业意愿的脱贫人口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服务,每年至少提 供3次岗位信息、1次职业培训信息、1次职业指导,实现未就业有就业意 愿的脱贫人口 311就业服务全覆盖。统筹推动线上线下精准服务,通过“湘 就业”平台等为用人单位和脱贫人口搭建线上对接平台,依托春风行动、民 营企业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常态化面向脱
7、贫人口提供岗位信 息。督促脱贫人口所在企业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对被裁减的脱贫人口,依法 支付经济补偿,对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的,依法依规受理,开辟劳动仲裁“绿 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六)帮扶脱贫家庭青年群体就业。对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继续实施 雨露计划,组织引导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教育,加大劳动预备 制、新型学徒制培训力度,按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和培训补贴。延伸做好雨 露计划毕业生后续帮扶,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一人 一档” “一生一策”精准帮扶,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加强脱贫家庭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将其作为“10+N”公
8、共就业 服务活动的重点对象,优先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七)抓好重点地区倾斜支持。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 迁安置区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力度,推动落地一批产业项目、企业 实体,辐射带动上下游企业发展,提高当地就业容量。组织就业服务示范活 动,提供针对性就业岗位,举办专场招聘活动,促进脱贫人口就业。落实易地 扶贫搬迁安置区按比例安排就业机制,优先组织搬迁脱贫人口在安置区政 府投资建设项目、基层管理服务项目就业。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将其作为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工作举措,确保行 动取得扎实成效。人
9、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其他部门落 实各项就业帮扶举措;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以工代赈政策实施力度,统筹支 持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情 况监测和工作调度,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脱贫人口就业 帮扶工作。(二)强化监测调度。各地要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和务工收入动 态监测,及时关注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同比、环比变化情况,对务工规模和 务工收入出现下降的,要及时通报风险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实现风险点 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增设脱贫人口务工收入状况指标项,各地要准确、 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将定期通报 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进度,并对务工收入情况进行预警。(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就业帮扶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群众喜闻 乐见的方式,面向脱贫人口、市场主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分类推出政策 清单、经办流程,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落地率。要及时梳理工作开展中的 典型经验做法和脱贫群众就业增收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 多种媒体,多渠道多维度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