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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2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评标劳务报酬参考标准一、依法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抽取并参与全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的专家评标费用可参考本标准。二、评标费用由评标劳务报酬、交通费两部分组成。其中,评标劳务报酬为税前收入,评标专家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务部门的制度办法申报纳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协助评标专家办理开具发票、收入申报等手续。三、评标劳务报酬。评标劳务报酬按照评标时间的整数时数计算,超过整数时数0.5小时以内的不计算,超过0.5小时,不足1小时按增加1小时计算。评标时间从评标通知规定的评标开始时间起算(迟到的专家按照该专家签到时间起算),
2、到提交评标报告结束。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的,评标结束时间原则上为系统提交评标结束后加0.5个小时。1评标时间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算,评标劳务报酬为200元/小时;2 .评标时间超过3小时且总评标时间8小时以内的,超过3小时部分的评标劳务报酬为150元/小时;3 .评标时间超过8小时且总评标时间12小时以内的,超过8小时部分的评标劳务报酬为IOO元/小时。4 .评标时间超过12小时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合理安排专家休息,次日继续评标,超过12小时部分的评标劳务报酬为150元/小时,休息时间不计算为评标时间。5 .项目复杂或投标单位多,预计评标时间超过12小时的,招标人应组织隔夜评标,各招标投
3、标(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做好住宿服务保障,评标劳务报酬原则采用包干。6 .项目开标后即宣布流标,尚未评审的,评标劳务报酬按每人400元发放。7.专家因故回避的,评标劳务报酬按每人400元发放,其中因专家未及时维护基础信息而造成回避的,不予发放。四、交通费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向评标专家凭据报销交通费用,或支付包干交通费用。1公共交通方式:凭当次有效公共交通(包括长途汽车、火车硬座、高铁/动车/城轨二等座、飞机经济舱等)报销凭证实报实销,其中返程交通参照来程实际发生同等额度费用支付(需要票据的,评标专家应在回程后7日内将票据寄至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公交地铁出租车等公杂费按80元/人标准补助
4、。2自驾包干方式。自驾车或者不能提供有效票据的,根据专家所在地,按以下标准包干发放,不再支付燃料、路桥、停车等其他交通费用:(1)评标所在地与评标专家为同一设区市的,每人按150元标准执行;(2)评标所在地与评标专家跨设区市的,每人按300元标准执行;(3)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的,每人按150元标准执行。五、住宿安排。除隔夜评标外,评标专家跨设区市参与评标,需提前一天到达评标所在地的,住宿由专家自行安排,招标人(代理机构)参照浙江省财政厅规定的差旅费标准凭据报销。六、同一项目因原评标委员会评审错误导致重新评标的,原则上不再给付评标费用;非原评标委员会导致项目重新评标的,应按标准给付评标费用。七
5、、本标准可参照社会物价水平适时调整。附件2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前后对照表)现行法规规定修订稿一、总则一、总则(一)为加强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规范评标专家行为,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订本细则。(一)为加强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规范评标专家行为,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订本细则。(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6、(以下简称省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以及评标专家的征聘、抽取、考评、退出等,适用于本细则。(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省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以及评标专家的征聘、抽取、考评、退出等,适用于本细则。(三)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招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三)省发展改革委(省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负责省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组织专家征聘、培训、考评、解聘、清退等工作。省有关行政部门协同省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开展专家征聘、资深专家认定、专家培训教育等工作。设区市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行政监督部门,
7、协助省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专家申报审核、信用评价、年度考核等专家日常管理工作。各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严肃查处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评标专家信用评价。各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负责提供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服务,维持评标现场纪律和秩序,协助行政监督部门开展评标专家信用评价。二、专家征聘二、专家征聘(四)省评标专家库划分为省本级和十一个设区市共十二个管理区。各管理区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管理区内评标专家的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删除(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公开征集选聘评标专家。专家申请加入省评标专家库的,须由本人
8、提出申请,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四)省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公开征集选聘评标专家。专家申请加入省评标专家库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法规和规章,能够公正、诚实、廉洁、认真履行职责;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放宽至68周岁;3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指中级职称满5年并取得相关专业一级(含不区分等级)国家职业资格);4 .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
9、实践经验;5 .能独立通过电子计算机完成评标工作;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规和规章,能够公正、诚实、廉洁、认真履行职责;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3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4 .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实践经验;5 .能独立通过电子计算机完成评标工作;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前款所称同等专业水平是指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5年,取得中级职称满8年,且取得该领域一级(含不区分等级)国家执业资格满5年。征集紧缺专业专家时,可放宽至同等专业水平。(六)专家申请入库时,不得存
10、在以下情形:1 .曾被国家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评标或评审专家库予以除名、解聘或清退的;2 .曾因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行政处罚的;3 .受过刑事处罚的;4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五)专家申请入库时,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 .曾被国家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评标或评审专家库予以除名、解聘或清退的;2 .曾因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行政处罚的;3 .受过刑事处罚的;4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评标专家的情形。(七)申请人通过省评标专家库系统在线提出入库申请。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对入库申请进行审查。申请人
11、应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六)申请人通过省评标专家库系统在线提出入库申请。设区市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入库申请进行初审,省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负责复核。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八)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实行聘任制,每任聘期3年。通过应聘审查的专家候选人须参加入库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聘书。聘期到期后,评标专家不存在本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自动续聘。(七)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实行聘任制,每任聘期3年。通过应聘审查的专家候选人须参加入库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电子聘书。新增
12、(A)省评标专家库内设置资深专家分库。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术职称满10年),担任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满3年,未曾被暂时冻结省库专家身份,年度考核均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评标专家库专家,可以认定为资深专家:1 .担任过省级以上重大工程或技术复杂工程项目的经济、技术负责人;2 .相关专业工作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的;3 .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已发布的过程技术规范或者技术标准主要起草人的;4.在相关行业的行政监督部门、事业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资深专家除参与正常评标工作外,还可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提供评价、论证、咨询等服务;为有关行政监
13、督部门的行政决策、评标争议处理提供咨询等服务。资深专家由省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审核认定。资深专家出现不符合资深专家资格条件情形的,由省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从资深专家库中移除。三、专家抽取三、专家抽取(九)网络抽取终端必须配置计算机、打印机、互联网络等省评标专家库系统所需的硬件设备与网络环境,具备抽取评标专家所需的相对封闭的空间。具备省评标专家库网络抽取终端配置条件的省有关行政部门和市、县(市、区)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经与省招管中心衔接,由省招管中心为其开通网络抽取终端。(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终端必须配置计算机、政务外网等省评标专家库系统所需的硬件设备与网络环境,具备
14、抽取评标专家所需的相对封闭的空间具备省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配置条件的省有关行政部门和市、县(市、区)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可向省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申请,开设专家抽取终端Q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终端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管理账号,建立工作台帐,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专家抽取终端的安全规范使用。(十)一个网络抽取终端应配备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省发展改革委应加强对网络抽取终端工作人员的管理。网络抽取终端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且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将变更情况报省招管中心备案。网络抽取终端工作人员培训由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Q(十)省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加强对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终端工作人员的培训
15、管理。省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后上岗,且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将变更情况报省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备案。省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工作人员培训由省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十一)评标专家抽取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招标人通过项目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内设立的网络抽取终端抽取评标专家。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的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抽取终端抽取评标专家。(十一)评标专家抽取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招标人通过项目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内设立的网络抽取终端抽取评标专家。招标人应合理确定专家抽取时间,确保专家能够准时到场。(十二)评标专家名单抽取确定之后,应在24小时之内开始评标。有省外专家参与评标的,应在48小时之内开始评标。评标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开标后48小时。(十二)评标专家名单抽取确定之后,应在24小时之内开始评标。有省外专家参与评标的,应在48小时之内开始评标。评标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开标后48小时。(十三)合同估算价限额以上的各类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各网络抽取终端必须在全库内不分地区随机抽取。特别重大的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外省市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外省市评标专家库实现联网后,合同估算价限额以上的各类项目(十三)采用技术标打分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