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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交流篇:关于化工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可能存在的疏漏一、安全评价报告虚假情形安全评价报告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安全评价报告虚假:1 .伪造的安全评价报告;2 .未经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的;3 .在周边环境和主要建(构)筑物、工艺、装置、设备设施等重要内容上弄虚作假,导致与评价期间实际情况不符,影响评价结论;4 .隐瞒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矿山主要灾害等级等情况,影响评价结论的;5 .伪造、篡改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信息、数据、技术报告或者结论等内容,影响评价结论的;6 .为改变评价结论,故意采用存疑的第三方证明材料、监测
2、检验报告,影响评价结论的;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其重大变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中存在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否决项,仍出具“合格”或者“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结论的。二、安全评价报告失实情形安全评价报告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安全评价报告失实:1 .安全现状评价或验收评价报告中,企业布局、工艺参数、周边环境与评价期间实际情况不符,影响评价结论的:2 .重要区域、关键设备设施、主要物料和建(构)筑物、主要安全设施、重要的公辅设施、改(扩)建情况等遗漏或描写错误,影响评价结论的;3 .法律、法规、标准主要条款漏项、错误或使用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标准,影响评价结论的;4 .国家明令
3、限制类、淘汰类工艺或设备未辨识或辨识有误,导致评价结论失实的;5 .未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分级或出现严重偏差,影响报告结论的;6 .存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性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项,评价报告漏项未做评价的;7 .存在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评价报告漏项未做评价的;8 .对策措施建议与被评价项目存在问题不符的;9 .井工煤矿采掘工艺、露天煤矿采剥工艺未调查清楚的;10 .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文件和规程要求的主要定量计算分析缺失的;11 .石油天然气站场级别判定错误,影响报告评价结论的;12 .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辨识不全的。案例分析:安徽省
4、应急管理厅印发文件关于立即整改你市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问题隐患的通知,该文件列出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对某化工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评价报告存在的问题。安全评价师可结合以下问题清单查找自身不足,不断提升安全评价技能水平。具体如下:1 .评价范围不完整,没有包含企业的全部生产储存装置及公辅工程;涉及拆除及改造项目,评价范围应细化,包括关联装置及设施。2 .对硝化釜设置O.15MPa的爆破片可行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价,补充爆破片一览表。3 .硝化岗位低温控制硫酸加料措施,未与温度联锁、仅与PH值联锁,补充风险评价内容。4 .根据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四个清零”问题清单,硝化岗位持证人员应包括当班班长、D
5、CS操作人员、外操人员,需要明确有关人员担任的具体工作和职责。5 .报告中稀硫酸进料量累积2.25m3,硫酸阀门关闭,操作规程中无控制指标内容;报告中安全仪表控制点一览表中硝化温度到达28关闭进料硫酸阀、关闭进釜液氨阀门,补充降温措施的安全评价内容;控制系统温度指标与操作规程不一致。6 .补充安全操作规程的符合性评价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整改建议并指导修订。7 .补充全部人员缴纳社保和企业缴纳安责险的符合性评价;附件中增加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学历证书影印件。8 .SIS联锁管理规定应明确按SI1验证报告中要求的测试周期对S1S系统及联锁进行测试并记录。9 依据“一防三提升”要求对企业设置的二道门符合性补充评价。10 .补充受限空间的辨识与评价,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企业整改。11 .复核GDS明细表,如缺失制氮厂房的氧气检测等;对全厂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仪的设置补充评价(至少包括设置的位置、型号、数量是否能够全覆盖、声光报警、电源符合性、运行完好性、检测校验符合性等)。12 .依据标准规范对装置储罐设置的符合性补充评价。13 .补充装置带病运行现状情况评价。14 .复核控制室新风口是否需要检测环氧丙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