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应急厅关于安全评价领域常见问题的答复.docx
《天津市应急厅关于安全评价领域常见问题的答复.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市应急厅关于安全评价领域常见问题的答复.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天津市应急厅关于安全评价领域常见问题的答复为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工作,服务安全评价机构更好更快发展,落实我市“十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各区实地调研、机构负责人座谈和应急管理部官网回复等内容,整理完成安全评价领域常见问题的答复问题一:部分注册和实际办公地点不在我市的外埠安全评价机构无法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中注册,能否认定为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答:注册和实际办公地点不在我市的外埠安全评价机构以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和各地应急管理部门的公示为认定标准,必要时可联系市应急管理局查证核实,不能以是否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系统中注册作为唯一认定标准。目前在我市注册
2、成立的安全评价机构的基本信息和从业告知等内容均可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系统内获取。问题二:现场勘验前是否只能通过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告知?如果遇特殊情况,没能在告知的日期里完成现场勘验,怎么办?答: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7个工作日内,应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目前在我市开展业务的各安全评级机构通过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进行网上告知即可,不需再提交书面材料。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告知的时间段内完成现场勘验,可根据工作安排,在现场技术服务前7个工作日内重新通过系统告知。问题三:安全评价机构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能否由同一人担
3、任?答:专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应当具有与业务相关的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并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和天津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实施细则中未明确规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组组长不能由同一人担任,但从加强过程控制管理、强化报告质量审核的角度出发,不应由同一人担任技术负责人和评价项目组组长。问题四: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的“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是按取得证书的具体时间计算,还是以注册时间计算?答:安全评价师”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的要求是以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天津市 应急 关于 安全评价 领域 常见问题 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