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分案审理问题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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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犯罪分案审理问题研究刑事诉讼以刑事案件为客体或对象,始终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这一问题展开。一名被告人、一起犯罪事实,构成一个刑事案件,亦构成一个基本的审理单元。一般情况下,审判机关在一个程序中审理一个刑事案件,即一案一审。然而,对于一人实施多起犯罪事实,或者多人共同实施一起或多起犯罪事实等情形,由于案件之间存在关联性,基于司法公正与效率等方面的考虑,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原则上并案侦查、起诉,法院并案审理,进而在一个诉讼程序中一并处理多个案件。关联案件大体可分为主体关联、行为关联、对象或结果关联、时空关联等不同类型,其具体范围主要包括一人犯数罪、数人共犯一罪或数罪、犯与本罪有关系的窝藏、伪证、
2、赃物各罪等。共同犯罪案件作为关联案件的一种,由于其关联性较强,原则上应实行并案审理。然而,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的情形十分复杂,既有一般共同犯罪,又有集团共同犯罪,还有部分共同犯罪,并且共同犯罪在审理期间仍会出现补充起诉、中止审理等特殊情况,如果一律按照并案审理的原则处理,可能导致全案久拖不决,部分轻罪被告人因羁押期限过长而刑期倒挂。特别是在近相继出现了多达几十名甚至上百名被告人的共同犯罪案件。这种大规模案件合并审理,使得法官难以进行有效的庭审指挥,影响了庭审质量和效率,也不利于部分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障。因此,在特殊情形下有必要实行共同犯罪分案审理。年来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国各地遗憾的是,
3、长期的司法实践过于强调共同犯罪并案审理,而对分案审理关注不够,分案审理缺乏具体程序规范,导致司法实践中分案审理较为随意,严重影响了被告人尤其是主犯质证权的行使,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2021年刑诉法解释)第220条第1款增设了共同犯罪分案审理的程序规范,有利于分案审理实践的法治化、规范化。但是,2021年刑诉法解释第220条第1款还存在规范目的不完整、案件范围不明确、权利保障不充分等问题,难以适应共同犯罪分案审理的实践要求。因此,本文以共同犯罪为对象,在考察共同犯罪分案审理规范演变基础上,归纳总结共同犯罪分案审理实践中的突出
4、问题,运用法律解释和比较分析等方法,提出完善共同犯罪分案审理制度的具体设想。一、共同犯罪分案审理的规范演变基于节约司法资源、提升诉讼效率和维护裁判统一等要求,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均强调共同犯罪并案审理,分案审理作为例外规定,规范设置相对不足。在我国,共同犯罪分案审理实践经历了从被动分案审理到主动分案审理、从特殊案件分案审理到一般案件分案审理的发展过程。相应的,共同犯罪分案审理制度规范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特殊到一般的演变进路。(一)共同犯罪审理的常规形态:并案审理并案审理,即在同一审判程序中审理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关联关系的案件。并案审理后,“构成数具体刑罚权之行为事实,亦不能以任
5、何理由而合之为一,即使因一定之牵连关系而合并起诉或合并审判,亦应就诉讼客体之个数分别判决分别确定其国家有无具体刑罚权及所具有刑罚权之范围。”可见,并案审理,实质上是诉讼程序的合并,而非实体法意义上的数罪并罚。并案审理最重要的价值在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并案审理后,对法院来说,由同一法官或合议庭审理,可以节省法院人力资源,且在庭审时间耗费、裁判文书撰写等方面节省资源;对检察官来说,数案可以在同一诉讼程序中举证、质证、辩论,节省检察官的资源;对证人及被害人来说,当分案审理时,证人、被害人有可能被多次传唤作证,浪费其时间、精力,尤其是在性犯罪中,并案审理可避免被害人遭受多次伤害。此外,并案审
6、理有助于防止矛盾判决,增强司法权威。刑事诉讼的权威性源于诉讼程序本身的公正严谨性,另来源于诉讼结果的公正合理性。从诉讼结果看,同案同判、量刑公正无疑会增强司法权威。如果同案不同判,甚至出现相互矛盾的处理结果,或者量刑不公正,则公众对裁判的权威性就会产生严重质疑。从这个意义上,法院将共同犯罪并案审理,交由同一裁判者,可以避免出现相互矛盾的判决,增强司法权威。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此亦认为,“共同审判避免了不一致的裁决并使得相关罪行的判断更为准确,因此一般上更有利于司法利益。”基于上述理由,在共同犯罪审理程序上,各国一般以并案审理为常规形态,有的国家甚至规定了共同犯罪的强制合并审理制度。例如,在法国,
7、数人作为共同正犯或共犯实行同一犯罪时,该犯罪是一种不可分性的犯罪。所有的犯罪行为人都应由同一法院审判,程序的合并具有强制性。在美国,控方经常倾向于合并多个被告人,合并审判在刑事司法系统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日本,通过合并多名被告人,可以为检察官对共犯以及其他犯罪事实相互重复的被告人举证提供很大的方便。对于法院来说,也具有节省程序和统一确定事实两个好处,所以,如果不是规模过大,一般也愿意合并审理。我国早在1984年关于当前办理集团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中,就明确了共同犯罪特别是集团犯罪案件以并案审理为原则,以分案审理为例外。除对其中已逃跑的成员可以另案处理外,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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