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的若干措施(“妈妈岗”2.0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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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若干措施(“妈妈岗”政策2.O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强化多元就业形态培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6号)要求,结合我市“妈妈岗”就业新模式实践经验,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为需要弹性工作的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人文关怀,提出以下工作措施:一、扩大设岗范围,拓展适用群体(一)广泛开发“妈妈岗”。支持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将工
2、作时间可弹性、劳动强度不大、工作环境好的生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设置为“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或工作安排等方面实行具有一定灵活性和自主性的工作方式。重点引导鼓励工业制造、居民服务、文化旅游、新业态平台等用人单位设立“妈妈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各镇街负责,列第一位为牵头部门,下同)(二)拓展“妈妈岗”适用群体。支持用人单位从经营管理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劳动者照顾家庭、职业发展、劳动能力限制等因素,将“妈妈岗”适用群体从“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劳动者”拓展到以下劳动者:1 .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2 .因家
3、庭成员失能、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需要照顾的;3 .属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或患重大疾病的;4 .属有职业发展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5 .从事网络零售、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行业等有利于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工商联、各镇街负责)二、强化公共服务,提升供需适配(三)强化就业服务供给。建立“妈妈岗”用人单位统一名录,并在公共就业服务网站服务专区公布。对纳入名录的用人单位,各镇街配备就业服务专员,主动提供招用工服务,引导用人单位在为妈妈岗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时,主动申明相关岗位为“妈妈岗”,并通过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模式落实社保补贴、岗位
4、补贴等各类惠企补贴政策。各镇街要依托公共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为“妈妈岗”供求对接洽谈提供免费场地,举办专场招聘会。充分发挥村(社区)熟悉基层群众家庭状况的优势,在设岗单位周边组织发动适合的对象,参加供求对接洽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各镇街负责)(四)着重提升设岗水平。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积极引导用人单位科学合理制定“妈妈岗”岗位标准、设置方案和工作制度,探索实行“弹性上班+绩效考核”。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设立“妈妈岗”车间、“妈妈岗”生产线等,配套建立母婴室,为员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重点指导新时代中山现代产业集群“十大舰队”的用人单位,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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