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16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16篇).docx(2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16篇)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精选16篇)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1亲爱的市民朋友:新年好!新春佳节临近,市迎来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营造节日喜庆的氛围,但其释放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却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春节或节假日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污染物浓度,如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雾霾程度,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了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现向广大市民提出倡议:一、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从
2、我做起文明过节,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维护市生态环境,以自己的实际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二、善意提醒,规劝他人。从现在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危害身体健康,还可能引发火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三、崇尚科学,告别陋习。从我们做起,倡导科学文化风尚,融入健康文明的活动,用其他方式庆祝春节,抵制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祝各位市民朋友们新的一年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倡议人20年一月日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2全体市民朋友们: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每年春节都是中华儿女普天同庆的日子。为贺新年,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
3、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是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直接导致空气质量下降,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等。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碎片、残留物还会影响市容环境,大量的鞭炮碎屑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未燃尽的鞭炮在清扫和运输时还极易爆炸,给环卫工人的作业带来安全隐患。此外,一些市民不分地段、不分时段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形成噪音扰民,严重影响了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如果违规乱放烟花爆竹,还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环境带来严重损害。市区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和邻里纠纷屡见不鲜,因烟花燃放引发的火灾也比比皆是。同时,集中燃放烟花炮竹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我
4、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为了全市人民都能共享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市大气办、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黄山市委、市妇联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更安全、更文明、更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减轻我市空气污染,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春节将至,我们衷心地祝福您阖家欢乐、万事如意!也真诚地希望您能响应号召,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共同爱护我们的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黄山!倡议单位:时间:关于春
5、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3广大市民朋友们: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也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使大家能在更加安全、清洁的环境中,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低碳的春节,在春节来临之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向广大市民倡议:一、争做禁燃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从即日起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孔明灯,不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号召,倡导电子灯祭祀,树文明新风,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做文明市民,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和火灾安全隐患。二、争做禁燃烟花爆竹的监督者。为确保
6、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春节期间除夕17:OO至次日00:30,初一至初二、元宵节每日17:00至24:00,禁燃区外可燃放少量烟花爆竹,市民朋友们应错峰错时燃放,避免烟气集中产生对老人、小孩及病人造成健康损害。如期间预报可能发生污染天气需全面禁放。党政机关办公重地、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广场等公共场所,全域全时段禁放。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购买。不购买和燃放非法、非标、超标等禁止燃放产品。对违反禁燃规定的,广大市民朋友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三、争做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者。我们应倡导低碳环保过节,积极宣传烟花爆竹、孔明灯禁限放有关规定及
7、危害性,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建设幸福。祝新春愉快、阖家欢乐!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4全体市民朋友们:春节好!“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我市创建文明城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
8、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轻我市空气污染,降低安全事故发生。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建设美丽盘锦,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倡议人:日期:年月日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5广大市民朋友们:根据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南平市委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强化一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函,我们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9、:一、禁止燃放区域1 .车站等交通枢纽;2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其周边IOO米范围内;3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4 .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5 .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教科文化场馆;6 .隧道、桥梁;7.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8 .风景名胜区、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9 .建(构)筑物的屋顶、楼道、阳台、窗户;10 .居民住宅小区和居民集中居住区。二、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浦城城区南浦街道、河滨街道、莲塘镇的建成区。春节期间,自农历腊月二十七(一年1月18日)起至次年农历
10、正月十五(一年2月5日)止,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日6:0022:00,除上述时间外,其他时段禁止燃放,其中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不限时。三、安全文明燃放要求1.燃放的烟花爆竹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提倡燃放300响(含3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并按照燃放说明以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2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3.烟花爆竹燃放后,燃放人应当及时清理、安全处置烟花爆竹废弃物。4.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请广大市民朋友文明安全燃放,共同守护浦城蓝天,为浦城空气
11、“减负”,为我们健康“加码”,同呼吸,共奋斗,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年。最后恭祝广大市民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20_年1月11日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6尊敬的业主:20年12月份,上海市人大审议通过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于20_年1月1日起实施,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豪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并且今年上海市民购买烟花爆竹需要在销售点填写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以及购买的烟花爆竹类型等信息,购买烟花爆竹开始实施“实名制”。每逢新春佳节来临,按照传统习俗,我们燃放烟花爆竹。但烟花爆竹燃
12、放时会释放出大量颗粒物、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而每年都有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安全事故。禁燃烟花爆竹已经成为很多国家、地区、城市的共识和行动。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春节,我们响应当地派出所的倡议: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美丽马桥,从健康呼吸开始。一、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从自身做起,少放或者不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文明过节;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在命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三、鸣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指定地点燃放。(上海绿
13、城玫瑰园的指定燃放地点为中青路路口亲水平台);四、禁止在绿化带上燃放,以免毁损绿地和意外事故发生;五、禁止在小区住宅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六、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陪同看护;七、请您将阳台上的悬挂物及杂物收进屋内,同时请勿在阳台上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八、请您注意处理燃烧中的烟花爆竹,留意火种是否完全熄灭。(第一时间联系物业服务中心我们会及时清理灰烬)不燃放烟花爆竹,事关环境保护、事关大家健康,让我们行动起来,以低碳环保的新年新方式,文明过节、环境保护、远离雾霾!若外出,请关闭燃气阀门、水阀、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需帮助,请拨打服务中心电话:,或联系您的专属管家,我
14、们竭诚为您服务!倡议人:日期:20_年月日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7广大市民朋友们: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近年来,市、区两级多措并举、不遗余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常有”不再是梦。但春节期间,如果固守旧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就会造成新的大气污染,引起环境质量恶化,让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一定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我们决不能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为落实市、区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15、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1、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2、党员干部带头抵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3、中小学生积极倡议。广大中小学生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春节期间不让家长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家长和邻居的工作,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4、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市直、中省驻平各单位,峪崎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市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同时,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5、畅通举报严格执法。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共同坚决抵制,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市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