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善居工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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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收入家庭“善居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制定以下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紧扣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目标,以政府主导、“五社联动”为牵引,低收入家庭“一老一小”精准帮扶为重点,实施“善居工程”项目,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典范贡献民政力量。二、目标任务围绕低收入家庭“一老一小”的需求分类实施。一是为低收入家庭的儿童实施”善居工程.焕新乐园”项目,2022年底前完成200户以上,十四五期间完成500户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为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家庭老年人实施“善居工程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无障碍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200户以上,十四五期间完成50
2、0户以上。三、实施对象(一)低保低边家庭5-14周岁儿童;(二)全县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且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其中低保低边、重点优抚、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和独居空巢的老年人优先安排。(三)实施对象应对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实际居住权,且长期居住使用。(四)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原则上不予改造,凡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均不予改造。四、服务内容1 .改造内容。根据低收入家庭“一老一小”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户一案”,针对居住空间进行升级改造,添置现代生活必要的家居基础设施,提升现有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基础改造范围包括室内地面、顶面、墙体、水电管网、门窗等,家居设施包
3、括家具、电器、辅助设备等,着重打造“明亮整洁、居住舒适、安全便利、功能齐全”的生活空间。实施对象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基础改造包和家居设施包(具体内容见附件一)。2 .陪伴帮扶。通过“物质+服务”形式的关爱陪伴,在项目执行周期内为每户家庭开展不少于12次陪伴关爱服务,帮助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网络,提升家庭综合发展能力。平均每户家庭改造支出标准原则不超过1万元。可根据个体家庭实际情况,在项目预算金额内适当调整补助标准,最高每户不超过2万元。五、实施步骤“善居工程”分批实施,第一批“一老一小”各200户完成验收后,再适时启动第二批。首批实施步骤如下:(一)进行调查摸底(2022年2月底前)各乡镇、村(居)
4、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和有意愿的家庭申报改造,形成初步调查对象名单并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浙江之江公益学园完成县社会组织能力筛查,初步确定承接组织名单。(二)开展培训指导(2022年3月)浙江之江公益学园对有能力承接具体改造任务的社会组织开展培训指导,具体包括入户调查评估、改造方案制定、施工改造培训、项目台账规范、后期陪伴服务跟进、项目宣传等内容。(三)确定改造对象(2022年4月)经过培训后的社会组织根据初步调查对象名单,按照县”善居工程”项目需求评估表进行评估,筛选出符合对象名单,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上报县民政局审核确认。(四)入户实施改造(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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