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设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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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J63-9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同意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6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精确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以满足电力装置的安全运行和电力质量考核的需要,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合用于单机容量为7502500OkWB火力发电厂,单机容量为200IooOokWkW的水力发电厂和电压等级为IIOkV及如下的变(配)电所新建或扩建的工程设计。第1.0.3条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0
2、有关原则、规范0规定。第二章常用测量仪表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本章合用于固定安装在屏、台、柜、箱上0指示仪表、数字仪表、记录仪表以及仪表配用的互感器等器件。第2.1.2条常用测量仪表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能对的反应电力装置的运行参数;二、能随时监测电力装置回路B绝缘状况。第2.1.3条常用测量仪表B精确度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选择:一、除谐波测量仪表外,交流回路仪表的精确度等级,不应低于2.5级;二、直流回路仪表的精确度等级,不应低于15级;三、电量变送器输出侧仪表的精确度,不应低于1.0级。第2.1.4条常用测量仪表配用的互感器精确度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选择:一、15级及2.5级B常用测量仪表,
3、应配用不低于1.0级的互感器;二、电量变送器应配用不低于0.5级的电流互感器。第2.1.5条直流仪表配用外附分流器的精确度等级,不应低于0.5级。第2.1.6条电量变送器B精确度等级,不应低于0.5级。第2.1.7条仪表0测量范围和电流互感器变比B选择,宜满足当电力装置回路以额定值的条件运行时,仪表时指示在标度尺的70%100%处。对有也许过负荷运行B电力装置回路,仪表的测量范围,宜留有合适0过负荷裕度。对重载起动B电动机和运行中有也许出现短时冲击电流B电力装置I可路,宜采用品有过负荷标度尺的电流表。对有也许双向运行B电力装置I可路,应采用品有双向标度尺B仪表。第2.1.8条对多种同类型电力装
4、置回路参数的测量,宜采用以电量变送器构成B选测系统。选测参数B种类及数量,可根据生产工艺和运行监测日勺需要确定。第二节电流测量第2.2.1条下列电力装置回路,应测量交流电流:一、发电机;二、高压侧为35kV及以上,低压侧为120OV及以上的主变压器,其中:双绕组主变压器只测量一侧,三绕组主变压器测量各侧;三、并联电力电容器组;四、120OV及以上的线路和120OV如下的供电、配电、用电网络的总干线路;五、母线联络、母线分段、旁路和桥断路器回路;六、消弧线圈;七、55kW及以上的电动机;八、根据生产工艺B规定,需监测交流电流的其他电力装置回路。第2.2.2条下列电力装置回路,宜测量或记录负序电流
5、:一、向三相负荷明显不平衡的电力顾客供电,在运行中有也许超过制造厂规定所容许的长时承受负序电流能力的发电机;二、电力系统中和电力顾客处的负序电流监测点。第2.2.3条三相电流基本平衡B电力装置回路,可采用一只电流表测量其中一相电流;但在下列电力装置回路,应采用三只电流表分别测量三相电流:一、汽轮发电机和380VB水轮发电机;二、并联电力电容器组的总回路;三、IIOkV重要的线路;四、三相负荷不平衡率不小于10%B120Ov及以上B电力顾客线路;五、三相负荷不平衡率不小于15%的J1200V如下0供电线路。一、直流发电机;二、直流电动机;三、蓄电池组;四、充电回路;五、电力整流装置;六、发电机、
6、除无刷励磁外的同步电动机励磁回路以及自动调整励磁装置的输出回路;七、根据生产工艺B规定,需监测直流电流B其他电力装置回路。第三节电压测量和绝缘监测第2.3.1条下列电力装置回路,应测量交流电压:一、发电机;二、交流系统的各段母线;三、根据生产工艺B规定,需监测交流电压B其他电力装置回路。一、直流发电机;二、直流系统的各段母线;三、蓄电池组;四、充电回路;五、电力整流装置;六、发电机B励磁回路;七、根据生产工艺的规定,需监测直流电压的其他电力装置回路。第2.3.3条下列电力装置回路,应监测交流系统的绝缘:一、发电机;二、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的各段母线。第2.3.4条下列电力装置回路,应监测直流系
7、统的绝缘:一、发电机B励磁回路;二、直流系统0各段母线。第四节功率测量第2.4.1条下列电力装置回路,应测量有功功率:一、发电机;二、高压侧为35kV及以上,低压侧为120OV及以上的主变压器,其中,双绕组中变压器只测量一侧,三绕组主变压器测量两侧;三、35kV及以上的线路;四、专用旁路和兼用旁路的断路器回路;五、35kV及以上的永久性外桥断路器回路;六、根据生产工艺的规定,需监测有功功率的其他电力装置回路。第2.4.2条下列电力装置回路,应测量无功功率:一、发电机;二、高压侧为35kV及以上,低压侧为1200V及以上的主变压器,其中,双绕组主变压器只测量一侧,三绕组主变压器测量两侧;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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