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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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爰服务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支持居家养老,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安全风险,推进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工作。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现就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探访关爰服务对象(一)精准界定对象人群。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家庭主责、社会参与,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及时了解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督促和支持赡(扶)养人履行赡(扶)
2、养义务,并根据需要提供政策宣传、资源链接、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探访关爰服务对象范围原则上界定为城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6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下简称特殊困难老年人)根据居家安全风险程度,分为A、B、C三类人群。A类:80周岁以上高龄的空巢独居老年人,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的空巢独居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独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B类:年龄未到80周岁高龄但身体有重残、重病的独居老人,两位老年人共同居住且其中一方为失能(失智)、残疾、重病的老年人,长期照料失能(失智)、患重大疾病子女的老年人。C类: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二)
3、全面摸清对象底数。各设区市要统一动员部署,县(市、区)民政部门具体指导,街道(乡镇)组织开展摸底排查,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实施,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全面掌握属地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接受探访关爰服务的意愿,并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民政部门要做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数据信息更新;卫生健康部门和残联要共享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残疾老年人基本数据。省民政厅更新升级全省民政服务对象探访关爱平台(特殊困难老年人模块)及小程序,以村(居)为单位进行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定期动态更新,精准到户到人。(三)常态开展探访记录。在全面摸排基础上,依托全省民政服务对象探访关爰平台(特殊困难老年人模块)及
4、程序,一户一档建立台账,以尊重老年人意愿为前提,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导向,个性化制定关爱服务内容,着力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帮助化解居家安全风险。通过探访,一是了解老年人表达能力、行动能力、反应能力、疾病情况、精神状况等健康方面情况,对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要重点关注,做好健康宣教,预防人身安全意外发生;二是了解老年人家庭房屋和水电气暖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的,提醒其及时消除隐患,超出老年人家庭能力范畴的,及时报告街道(乡镇),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妥善解决;三是了解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是否履行赡(扶)养义务,是否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对缺失家人关爱、存在心理疏导、情绪抚慰、家庭关系
5、调适等需求的老年人,及时与其子女亲属联系提醒,必要时帮助对接专业组织介入;四是了解老年人是否存在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是否享受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待遇等情况,对可能符合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待遇条件的老年人,告知其依法申请,并视情给予必要协助;五是了解老年人是否有助餐助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服务需求情况,帮助对接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和医疗健康等服务资源。二.完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四)强化家庭主体责任。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扶)养义务的人员是照护老年人的主体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赡(扶)养义务。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
6、务、落实照料看护责任。街道(乡镇)和村(居)要督促老年人子女经常上门探访照护老年人或与老年人保持经常性联系。对因不履行赡(扶)养义务导致老年人发生严重意外事故的,街道(乡镇)和村(居)要联合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特殊困难老年人台账资料须将老年人子女明确为第一联系人,子女日常联系存在困难的应明确近亲属联系人,对确无子女亲属联系人的应明确村(居)联系人。对家庭经济条件允许、子女不在一起居住且不能经常探望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引导转变养老观念,鼓励入住养老机构,提升老年生活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五)建立探访关爱队伍。以村(居)为单位,建立以村(居)干部
7、、驻村工作队员、网格员等为主体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爰服务工作队伍。明确每一个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探访关爰联系人,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备案。构建民政部门牵头,政法委、文明力,、教育、住建、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残联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街道(乡镇)承担主体责任,村(居)具体实施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爰服务工作体系,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六)落实探访关爱频次。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类型,实施普遍探访和重点探访相结合。对于A类特殊困难老年人,每周至少上门探访2次、电话或视频问候2次;对于B类特殊困难老年人,每周至少上门探访1次、电话或视频问候1次;对于C类特殊困难老年人,每周至少电话或视频问候1次。上
8、门探访和电话视频问候应交替开展,上门入户探访应事先征得老年人同意。各地在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增加探访关爱频次。遇到恶劣天气、传统节日以及老年人疾病多发等时段,要增加探访频次,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将探访关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范畴,通过养老服务专业机构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提高探访关爱服务水平。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开展探访关爱服务统筹做好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三、提升探访关爰服务能力(七)做好探访关爱应急处置。探访过程中,如发现老年人出现紧急特殊情况时,探访人员应立即协助拨打紧急求助电话,同时联系其家庭成员或其他紧急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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