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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商的质量管理要求1 .目的本程序作为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提供承包商在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其目的是为了规范承包商履行质量义务的行为,促进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自律运行。2 .范围中标本工程并与业主订立施工合同的承包商,以及与工程总承包企业订立施工分包合同的承包商适用本程序。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组织参照本程序执行。3 .定义本工程指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工程。业主指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项目经理:。承包商指具有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中标本工程且与业主依法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与工
2、程总承包企业依法订立施工分包合同的企业法人。质量管理体系指承包商依照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版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并通过政府行政许可的认证机构认证和审核的,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承包商的管理体系。对限上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指取得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限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指取得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领导施工项目管理组织并代表承包商履行合同的负责管理人员。分包商指具有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与本工程的承包商或工程总承包企业依法订立施工或劳务分包合同的企业法人。分包商不得再分包。临时
3、招募的施工劳务人员指承包商或分包商以施工作业为目的,临时招募且用工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社会劳务人员。承包商或工程总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负责培训此类人员并保存记录。顾客财产指业主为了履行合同,提供承包商使用和/或构成施工产品一部分的场地、物资、设计文件和其他技术资料等。4 .承包商的质量义务和责任承包商对中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除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施工单位的法定义务外,承包商的其他质量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F:施工项目管理组织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建立施工项目的质量责任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自律运行。对重点项目、限上项目,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
4、经理,必须是取得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工程师(对限下项目必须是取得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工程师),并作为施工项目管理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由企业行文任命。坚持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质量管理原则,建立并保持符合现行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任何不合格品或不符合项的纠正应当确保业主满意。承包商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自觉接受业主、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履行职务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并不得主动或被动地从事违反法律、政策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服从业主为实现工程建设质量目标而作出的决定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接受业主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合同以及其他
5、承诺事项所进行的处理和处罚。5 .质量策划承包商中标或分包一个以上单项工程的,应当按照单项工程分别编制施工项目的质量计划。质量计划由施工项目经理主持编制,经承包商的管理者代表核准后,在合同订立后的21天内提交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报请业主质量管理部确认。施工项目的质量计划,应当依据承包商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管理原则,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控制,以增强业主满意为目的,保障业主明示或隐含的质量需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质量计划的编制依据。施工项目的工程概况。施工项目的质量目标。施工质量的组织管理。系统描述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涉
6、及组织与协调的相关事项。组织结构图。标明承包商内部负责管理和控制施工质量的组织(人员)之间,以及承包商与业主、项目监理机构、质量检测机构之间的工作界面关系。岗位与职责。规定专职/兼职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权限与沟通。规定不同层级/岗位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权限,以及其相互之间的指令服从关系和/或信息沟通方式。施工项目的资源管理。以满足施工与保证质量为目的,策划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需求并提出控制措施。施工项目的文件控制。提出文件和记录控制的一般准则,并编制质量文件控制、质量记录控制两个程序文件。施工产品的实现过程。了解和把握业主的质量需求,应用质量管理的过程方法和系统方法,策划
7、采购和施工质量控制的工作、要求和程序。业主质量需求。提出合同评审与顾客沟通的一般准则,并编制相应的程序文件。采购质量控制。提出承包商采购过程控制与采购产品验证的一般准则,并编制相应的程序文件。施工质量控制。提出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的一般准则,并至少编制有关施工过程控制、施工成品防护、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的程序文件,以及焊接、混凝土工程两个特殊过程控制的作业指导书。监视、测量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与审核。质量计划执行的监视与验证。施工产品质量的测量与验收。不合格品控制。质量数据分析。纠正与预防措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质量计划的修订程序。分专业的检验和试验计划5.3.1作为施工项目质量计划
8、的重要附件,检验和试验计划分专业单独编制;可以附随质量计划,或者在不迟于本专业工程开工前的第21日提交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审查。5.3.2分专业的检验和试验计划必须涵盖施工项目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所有检验和试验。针对具体检验或试验活动的内容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按时间顺序的检验或试验阶段。活动的叙述。控制其相关施工活动或工作所遵循的程序。应当遵循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业主有关质量要求或技术规定。需要业主、监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介入的质量控制点(即见证点和停检点,或称B级控制点和A级控制点)。检验/试验所涉及的质量记录。交付施工产品所涉及的接受/拒绝标准。负责质量控制的人员、单位和资格。不合格
9、品控制的责任和放行的权限。(IO)将负责检验/试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名称和资格。(11)检验/试验报告或文件的格式。6.质量保证承包商的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应当在合同订立后(或接到中标通知书、或接到委托施工通知书)的7日内提交业主项目组备案。承包商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在合同履行期间的自律运行,并对其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加以验证。6.2.1质量计划经业主部认可后,由施工项目质量经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定期组织内部质量审核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内部质量审核员的资格和培训记录,应当提交业主进行事先确认。6.2.2管理者代表组织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每年至少亲临本工程现场一次。业主质量
10、管理部邀请在本工程现场开展外部审核的,承包商应当列入计划并安排质量认证机构与业主的交流。6.2.3有关评审记录和审核报告,承包商应在该项工作结束后的14日内复制一份提交业主质量管理部。承包商优先选择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建筑业企业/制造业企业作为分包商/供应商,并依法制止分包商的再分包行为。分包商/供应商的短名单必须征得业主的书面确认。不符合政府行政许可和/或不满足工程质量需求的,业主或其委托的项目管理机构有权予以否决。承包商负责将其质量计划的要求和承包商必须履行的其他质量要求,准确传达给分包商、供应商以及临时招募的施工劳务人员,并确保这些要求被上述单位和人员以适当的方式得到充分的遵循。承包商
11、开展的全员质量培训,必须涵盖分包商和临时招募的施工劳务人员。施工人员在本工程现场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48学时(不足一年,按一年计),业主或其委托的项目监理机构有权检查质量培训记录。承包商必须履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控制分包商的临时招募行为,确保质量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技能和持证上岗。业主将组织焊工进场前的培训和考试,并向合格人员颁发焊工上岗证(参照压力管道安装焊接质量管理办法)。承包商应当保证施工机械和器具的使用性能。施工机械要在进场使用前取得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检验、试验和测量器具要经过政府许可机构的定期校验或检定,并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环境条件、限制条件或限值内使用。石油化工装置
12、和主要公用工程的承包商,应尽可能立管道工厂化、钢结构模块化的预制场所,加大预制深度。7质量控制承包商应为每个单项工程配备一名专职的文件管理人员,负责依照质量计划规定的程序控制文件和记录。施工项目质量经理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审阅施工图纸、把握设计意图,并提出希望设计单位解释、完善或修正的具体问题。施工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项目质量经理代表承包商在图纸会审记录上签字。承包商要确保施工过程的输入质量,按照质量计划和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优化施工方案,控制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施工环境、进场物资和计量器具,接受并服从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督和审查。施工项目质量经理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施工管理人员控制
13、工序作业按照规程、方案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承包商要健全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履行见证点、停检点的通知和协作义务,确保检验和试验活动与计划要求的符合性。承包商要依照质量文件规定的程序,控制和处置施工过程的不合格品,对合格的施工产品进行有效的防护。业主不允许不合格品的让步放行,不接受因防护失当所造成的产品质量缺陷。施工过程的质量事故,必须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文件,应与建筑/安装活动同步完成。业主组织单位工程的质量验评,要求承包商做到工程内容、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交工资料的“四个完整二施工项目经理参加业主组织的单项工程“三查四定”,组织限期完成质量缺陷整改和未完
14、工程施工,并代表承包商签署中间交接证书和相关附件。在单项工程中间交接后,承包商继续依照计划和标准,完成单项工程最终的检验和试验。承包商负责在中间交接后的90日内,依照规范完成并向业主移交单项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承包商负责顾客财产的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直至控制权和/或使用权的实际转移。8.质量改进承包商应当针对下列情形,由施工项目质量经理主持编制书面的纠正措施,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承包商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成效、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所指出的不符合项;承包商自查、检验或者试验所发现的施工过程不合格品、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隐患;业主或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承包商纠正的不符合项、质量缺
15、陷或质量事故隐患。承包商的纠正,经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跟踪验证并签认合格后予以闭合;效果不佳或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承包商应当重新分析原因,进行新一轮的PDCA循环。承包商要通过有效方式,将不符合项的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告示相关活动所涉及的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防止类似不符合的再次发生。承包商要在总结以往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以杜绝类似事件在本工程重复发生为目的,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并列入质量计划。施工项目质量经理参加业主定期开展的工程质量分析活动,借鉴其他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经验与教训,制订预防措施以杜绝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承包商应将基础的数理统计方法应用于质量数据分析。8 .7.1要通过分层法、直方图、排列图找出差异、抓住重点,然后从“人、机、料、法、环”以及“检验和试验”六个方面进行因果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订适宜和有效的纠正措施,通过根除不符合项与不合格品的产生原因,提升施工项目管理的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效益水平。9 .7.2承包商没有统计分析的质量报告、未经因果分析的纠正措施,业主和项目监理机构不予接收。10 质量报告承包商例行的质量报告,主要指单项工程的质量周报和质量月报。业主另有要求的,承包商按照其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编报。单项工程质量周报,主送项目监理机构、抄报业主;其编制的主要内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