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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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宏闽苴杈东到应竹有限公司HongrunConstructionGroupCo.,1td.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二。二三年十月目录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3(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3(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3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4(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4(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4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4(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5(二)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5(三)本次发行对象标准的适当性5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2、5(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6(二)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6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6(一)发行方式合法合规6(二)确定发行方式的程序合法合规8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8七、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9八、结论9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3、的论证分析报告。本论证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中相同的含义。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升交通衔接便捷性和轨道覆盖通勤出行比例;提高城市道路网密度,提高道路网整体运行效率”被列为“十四五”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将由2023年的7.07公里/平方公里提升至2025年的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此外,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的轨道站点800米半径覆盖通勤比例将
4、由2023年的26%、17%、8%分别提升至30%、20%、10%以上。交通基础建设作为政府主要财政投入之一,具有稳健的市场前景。同时,我国地质情况复杂、隧道的分布度广、施工环境各异,这对盾构机的设备配置及技术方案上提出了多样化的需求。在我国战略趋势推动下,我国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及盾构机隧道挖掘工程将会保持稳健增长。(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工程施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公司的工程业务以轨道交通、市政路桥等大型基础设施工程为主。此类工程呈现造价高、周期长、业务方结算款与公司垫付资金存在时间差异,垫付款较多的特点。本次发行能够增加公司的资本实力,保障公司项目工期如期进行及顺利交付,从而
5、提高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1、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建筑施工及基础设施投资业务、房地产业务和光伏业务。公司所在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近年来为了保持项目的正常运营,在手工程项目顺利交付,提高公司研发团队的协作沟通及管理效率,实现研发团队的统一化、集约化管理,公司资金需求持续增长。为满足日益增加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选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解决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2、银
6、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存在局限性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完全来源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具有以下局限性:首先,融资额度相对有限;其次,将会导致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上升,提高公司的财务风险,降低公司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最后,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会产生较高的利息费用,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公司稳健运营。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的融资方式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长期的资金支持,股权融资可以更好地配合和支持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需要。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财务情况及财务指标情况,向特
7、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情况的融资方式。综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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