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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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民办职业培411学校设立标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举办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举办者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并具备相应条件。(-)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有关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无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自然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或者教育培训领域不良从业记
2、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联合办学者。两个以上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联合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自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联合办学者出资计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注册资本或者开办资金的,应当明确各自计入注册资本或者开办资金的出资数额、方式以及相应比例。二、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语义一致。学校名称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含有中国、中华、全国、国家、中央、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二)申请设立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其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
3、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两个以上汉字组成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等四部分组成,如:“XX市(县、区)XX职业培训学校二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得冠以安徽省、安徽等字样。(三)申请设立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其名称应当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如:“XX市(县、区)XX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二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可以在学校牌匾、成绩单、结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招生
4、广告和简章上使用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简称,如:“XX市(县、区)XX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二(四)本标准实施前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其名称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命名的,可以继续沿用。三、章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依法制定章程,将章程向社会公示,举办者根据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办学和管理活动。学校修订章程应当事先公告,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完成修订后,报审批机关、主管部门备案或者核准。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学校的名称、住所、办学地址、法人属性。(二)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仅需载明举办者权利义务(三)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等。(四)
5、学校开办资金、注册资本,资产的来源、性质等。(五)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六)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或者代表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程序。(七)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与程序。(九)章程修改程序。四、组织机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二)决策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策机构成员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行政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和教职工
6、代表等组成,设理事长(董事长)一人。决策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用情况,无故意犯罪或者教育培训领域不良从业记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执行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建立以校长(行政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的执行机构,校长(行政负责人)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四)监督机构。依法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五、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定并完善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员工管理、学员管理、档案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收费和退费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教师培训及考核等制度。六、法定代表人、校长(行政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法
7、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依法应当由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校长(行政负责人)担任,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校长(行政负责人聘任专职校长(行政负责人)负责学校日常培训和管理,校长(行政负责人)除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培训规律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5年以上相关教育、培训管理经验。(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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