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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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规定为规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根据2012年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4年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2004年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WHO第三版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等,特制定本规定。一、基本预防控制措施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是避免职业暴露医院感染的基本保证,明确自身的免疫状况和暴露源的感染情况将为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措施赢得宝贵的时间。(一)标准预防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均应视其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基本特点为:既要
2、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二)安全操作1 .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须戴手套,有可能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2 .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一定要保持足够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3 .科室设置锐器盒应以方便随时丢弃为原则,禁止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禁止回套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禁止折毁锐利器具、禁止使用过的头皮针插入瓶盖等。4 .医务人员如有伤口、皮炎等,不应参加血源性传播疾病
3、病人的直接护理工作。(三)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医务人员健康体检时应将血源性疾病的免疫情况,如乙肝三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等作为必检项目,同时重视自身的预防接种。(四)重视对高危险人群的传染病筛查由于艾滋病病毒感染情况需经过初筛、确证等检验程序,所需时间较长,因此在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下,应对以下高危人群尽早进行艾滋病项目检查:(1)静脉毒瘾者。(2)同性恋、双性恋或异性性乱者。(3)性病患者。(4)暗娼、嫖客,尤其与境外人员有过性关系者。(5)艾滋病患者的配偶、亲属或其他性伴侣。(6)入境的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7)艾滋病门诊、咨询部门的医务人员,以及与H1V有关的检验人员。(8)涉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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