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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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为规范和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社会领域改革,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行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贯彻执行。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任务(-)指导思想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
2、,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二)基本原则1 .积极稳妥,有序实施。立足我市实际,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2 .科学安
3、排,注重实效。坚持精打细算,明确权利义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的健康发展。3 .公开择优,以事定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4 .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开市场准入,优胜劣汰,加快形成公共服务提供新机制。(三)目标任务“十二五”时期(2014-2015),按照“积极稳妥,有序实施”的原则,选择事关民生的部门与项目,及时开展试点探索,为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各镇(街道)、各部门逐步推开
4、,初步形成统一有效的运作机制和制度建设,积累经验并取得明显进展;到2017年,在全市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rO二、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购买主体是经费由财政承担的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要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
5、记成立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并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承接主体的具体条件由购买主体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服务项目的性质和质量要求确定。鼓励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公开、公平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竞争。(三)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各购买主体要紧贴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突出公共性、公益性,积极拓展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实施范围。教育、就业、
6、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计划生育、文化、体育、残疾人(含养老)服务、城市公交及城乡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更多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但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项目,政府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三、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资金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购买主体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或经批准使用的专项经费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随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发展所需增加的资金,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列入财政预算。加强服务项目预算管理
7、,市财政局要会同各职能主管部门,切实深化项目需求论证,综合物价、工资、社保等成本及财力支付能力,逐步探索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合理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二)项目确定每年10月底前,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降低服务成本,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和资金效益的要求,根据省级指导性目录、我市经济社会和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及政府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坚持“积极稳妥,有序实施”、“改革创新,完善机制”推进思路,加强调研分析论证,汇总申报下年度的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项目,并提出需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准入条件、测算依据、评价标准、管理措施及监督考核方法,待市财政局会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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