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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为适应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强化实习教学功能,提高教学质量,依据教育部等五部委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实习分类(一)认识实习:组织学生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二)跟岗实习:组织学生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三)顶岗实习:组织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二、实习时间、时长和工作要求(一)实习时间、时长1、认识实习:可安排在任意学期,每次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原则上安排在周末进行,按外出参加活动组织。2、跟岗实习:可安
2、排在任意学期,每次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三年制学生可安排2次,五年制学生可安排3次。3、顶岗实习:累计时间一般为6个月,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进行,也可采取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安排(一年级不得安排顶岗实习)。(二)工作要求1、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必须写进人才培养方案,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进度进行安排。实习岗位要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2、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个人不能自行联系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实习,但必须经家长同意、学校批准,必须遵守学院顶岗实习各项制度和规定,实习单位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必须能满足顶岗实习教学要求。3、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能安
3、排参加顶岗实习、跟岗实习;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书同意。4、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必须签订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协议,未签订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上岗实习。必须由学生与实习企业直接签订实习协议,不得通过中介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签订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协议时,要使用学校制式三方协议(含学生自找单位顶岗实习),如需修改必须经教务处同意。5、必须为实习学生安排指导教师,必须统一安排食宿。自找单位实习的学生也需安排指导教师进行跟踪、管理。6、必须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实习保险生效前不得安排学生上岗实习。实习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
4、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保险费由学校或企业承担,不得向学生收取保险费,7、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报酬提成,不得扣押实习学生身份证及其他证件。8、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除专业特殊要求外,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9、必须遵守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其他要求。三、
5、各部门职责(一)教学系是实习工作的主体,负责实习的组织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订各项实习教学标准。2、考察、建立实习基地,每个专业挂牌实习基地不少于5个。3、根据不同实习内容从实习基地中遴选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实习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4、组织学生签订实习三方协议,为学生投保实习保险。5、编制实习手册,下达实习任务,进行实习动员和安全培训。6、编制实习指导手册,选派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实习。7、全程管理学生实习,处理实习过程中各种问题。8、建立实习检查机制,检查学生实习,做好检查记录。9、指导学生填写实习日志,撰写实习报告,对学生实习进
6、行考核,给予实习成绩。10、进行实习总结,撰写总结报告。11、收存实习档案,包括实习企业考察报告、实习计划、实习管理制度、实习安全规定、实习应急预案、实习三方协议、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检查记录、实习总结、实习成绩等。(二)教务处负责全院学生实习的审核和抽查,具体职责包括:1、审核实习计划、实习管理制度2、审核实习三方协议。3、到教育局报备实习(报备材料包括实习企业考察报告、各企业实习学生名单和岗位、各企业三方协议样本)。4、向招生就业处转送实习学生汇总表。5、抽查实习工作。(三)招生与就业处辅助开展实习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为各专业开辟实习基地。2、协调教学系与实习基地关系,处理
7、各种问题。3、为有意愿自选单位顶岗实习的学生联系实习单位,组织召开人才供需见面会、招聘会。4、协助通过供需见面会、招聘会自找单位实习学生解决在实习单位的各种困难。5、对接顶岗实习与学生就业。6、协助教务处检查实习工作。(四)学生管理与安全保卫处指导教学系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审核实习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2、检查教学系开展实习安全培训;3、与教务处共同开展实习工作检查,重点进行安全检查;4、处理实习中的安全问题。四、实习安排流程(一)实习教学和实习企业审批1、实习教学审批:按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进度安排的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无需审批,教学系可自行按计划安排。临时性跟岗实习、顶
8、岗实习,教学系填写计划外教学实习审批表(样式见附件1),经教务处、分管教学副院长、院长批准后安排。2、实习单位审批:教学系考察、遴选实习单位,填写实习单位情况汇总表,(样式见附件2),向分管教学副院长汇报,确定实习单位。3、实习企业备案及实习文件审核:实习确定单位后,教学系要联合企业共同制定各项实习文件,并到教务处、学保处进行审核。实习文件和装订顺序为:实习单位情况汇总表(需主管院长签字)一一实习计划(校企共同制定,需企业盖章,可复印传真,下同,样式见附件3)一一实习管理制度(样式见附件4)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样式见附件5)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样式见附件6)o以上文件按企业归并,并按顺序附在“
9、学生实习企业备案一览表”(样式见附件7)后面。本文件一式三份,教务处、学保处和教学系各留存一份。(-)实习三方协议签订及审核学生上岗实习前必须先签订实习三方协议,教学系负责三方协议的签订。三方协议中的校方需加盖学校公章,并由系主任代表学校签字。教学系到院办盖章前,先到教务处进行协议审核,审核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三方协议的企业方必须是经过审批并在教务处备案的企业):1、签订实习三方协议学生名单汇总表(样式见附件8,此件教务处留存)。2、所有需审核的三方协议(一式三份,按提供的学生名单顺序排列,协议范本见附件9,此件阅后返回)。3、签订三方协议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此件阅后返回)。4、未满18周岁学生
10、参加实习家长知情书(样式见附件10,复印件即可,教务处留存)。5、实习保险单复印件。(此件阅后返回,2-5项按学生姓名归并)。(三)教学系发布实习任务、进行实习教育1、教学系编印、下发学生实习手册(样式见附件11),选配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手册见附件12),向学生下达实习任务,提出实习要求,明确考核办法。2、教学系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学习实习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开展实习安全培训,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四)办理离校手续前述程序完成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五)学生自找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流程1、学生了解顶岗实习任务、时间、时长、返校规定及考核要求。2、学生自行联系顶岗实习单位或自愿参加校内外招聘会
11、。自愿参加招聘会被录用按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办理。3、自主实习学生填写学生自选单位顶岗实习审批表(样式见附件13),向教学系提出申请。教学系根据本办法及教育部等五部委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全面审核实习单位情况做出决定。4、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确认家长意见,家长出具学生自选单位顶岗实习家长知情书(样式见附件14)5、学生自行联系单位顶岗实习必须签订顶岗实习三方协议,缴纳实习保险。教学系必须确认学生已经签订三方协议、缴纳实习保险后,方可批准学生离校。学生自行联系单位顶岗实习也必须使用教务处制式三方协议,由系主任代表学校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三方协议到院办盖章前需经教务处审核,审核时需提交以下
12、:(1)签订实习三方协议学生名单汇总表(样式见附件8,各系尽量集体办理,此件教务处留存)。(2)学生自选单位顶岗实习审批表(样式见附件13,复印件即可,教务处留存),(3)所有需审核的三方协议(一式三份,按提供的学生名单顺序排列,协议范本见附件9,此件阅后返回)。(4)签订三方协议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此件阅后返回)。(5)学生自选单位顶岗实习家长知情书(样式见附件14,复印件即可,教务处留存)。(6)实习保险单复印件。(此件阅后返回,2-5项按学生姓名归并)。6、教学系为学生指定跟踪、指导教师,明确实习任务、时长、返校要求、考核要求等。7、前述程序完成后,办理离校手续,学生进行顶岗实习。8、自
13、找单位顶岗实习学生转换实习单位需重新办理实习手续。五、实习学生教育和管理(一)实习指导教师直接管理学生实习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教学系至少为每个实习单位派驻1名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至少安排1名培训指导教师和1名管理人员,共同做好学生的实习教学和教育管理。学生自找单位顶岗实习,教学系应指定1名教师进行跟踪和指导。实习指导教师职责为:1、与实习单位沟通,确保学生按校企共同制定的实习计划和三方协议进行实习,保护学生权益。2、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指导学生按要求实习。3、检查学生出勤和工作,准确掌握情况,至少每周填写一次检查记录。4、帮助学生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5、指导学生填写实习周记、撰写实习报告;
14、6、与实习单位培训指导教师、管理人员共同对学生实习成绩做出评定;7、定期向系领导汇报学生实习情况。8、学生自找单位顶岗实习跟踪、指导教师必须每周与学生联系一次,了解情况,指导学习和生活,做好记录。对离开实习单位的学生,要通报家长,催办请假手续,帮助联系新的实习单位,指导学生重新办理实习手续。(-)教学系要把实习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教学系要把学生实习管理作为重要工作,定期研究,充分发挥实习功能;建立机制,与实习指导教师保持经常联系,全面了解实习状态;加强实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实习档案,完整保存实习资料。(三)教务处、学保处、招生就业处要经常检查学生实习教务处要牵头学保处、招生与就业处组成学
15、院实习联合检查组(每个部门指定1人),通过实地检查、电话查勤、座谈了解等形式不定期进行实习情况检查,促进我院实习工作安全、健康、良性开展。六、实习成绩考核(一)考核标准(1)出勤:占总分25%。(2)纪律:占总分25%。(3)技能:占总分25%。(4)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占总分25%。(5)出现下列情况,顶岗实习成绩以“0”分记。实习期间发生重大错误,被取消实习资格的;未经学院批准私自离开实习单位的(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离开实习单位也要经过学院批准)。实习旷课达到80学时或累计缺勤达到总实习时间三分之一的,或学校抽查考勤,三次未在实习单位的;学生自找顶岗实习单位未获学院批准、擅自在校外实习或做其他事宜的。(-)考核办法1、教学系与实习单位共同考核,各自占分比例教学系自定。2、实习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单,实习成绩不合格不得毕业。计划外教学实习审批表班级及班主任人数实习性质(跟岗/顶岗)计划离校时间实习起止时间临时安排原因:教学调整方案系主任签字:教务处意见:分管院长意见:院长意见:实习单位情况汇总表单位名称所在城市所有制形式法人单位类型(生产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