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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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办法第一条为更好地促进教师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规范教师发展管理工作,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教师指学院全体在职教师(含合同制教师)。第三条教师培训学时认定指通过一定程序对教师参加的各类旨在提高业务水平的培训学时进行统计、确认、登记、归档和使用的管理行为。第四条教师培训学时认定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学院内组织的各类培训,按“谁组织、谁认定”原则,参加学院外组织的各类培训,按“谁选派、谁认定”原则,由组织培训或选派部门、二级学院予以认定。第五条全体教师都要积极参加培训,从2023年起,五年一周期,每个周期参加培训不少于1080学时,平均每年不
2、少于216学时。脱产进修、外派扶贫、挂职锻炼等免当年培训学时要求。第六条学时确定1、教师经过批准参加校外专项培训I,每天按6学时计算,不足半天按半天计(3学时),培训证书记载具体学时的,按证书所载计。由活动派出的部门或二级学院负责认定学时。2、教师参加校内各类专题性培训活动,每天按6个学时计算,不足半天按半天(3个学时)计算,由组织培训的部门或二级学院负责考核并认定学时。培训文件或证书记载具体学时的,按证书所载计。3、根据学校或二级学院安排开展慕课或其他网络学习,考核合格后,按慕课时长计算学时,每45分钟计1学时,由慕课安排布置的二级学院或部门考核并认定。每年最高计60学时(公共基础课教师最高
3、计90学时)。4、主讲全院范围内的专题讲座、报告,每次计8学时(受邀到校外开展讲座、报告按同等标准计),教师参加讲座、报告学习,每半天计2学时,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由活动组织部门负责考勤记录并认定学时。5、教师每上1节观摩、示范课、公开课,按4个学时计算,每学期累计不超过12学时;教师每听1节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按1个学时计算,每学期累计不超过10学时。由活动组织部门负责考勤记录并认定学时。6、教师根据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进行实践锻炼,每个实践积分计3学时,每人每年最高计90学时。由教务处认定学时。7、教师参加“书香校园”读书活动,阅读学校推荐的书目,考核合格后,每册书计
4、10学时,每年最多计50学时(公共基础课教师最高计80学时)。第六条学时认定需提供的支撑性材料1、校外培训:培训、学习活动的邀请函或通知;培训证书或学习总结(无培训证书需撰写学习总结)。超过一周的培训回校后应在一定范围内(本系或教研室)做学习情况报告,有报告讲稿或PPT(提供讲稿、PPT的无需再提供学习总结)。2、校内培训:培训、学习、讲座、报告、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等活动的通知、安排;考勤记录;有考核的需提供合格成绩单或证书。是主讲人的需提供主讲PPT或讲稿等相关证明资料。3、慕课:学校或系部慕课学习安排;学习证书;统选课还需有考核证书(全校性课程由教务处考核,全系性课程由教学系部考核)4
5、、企业实践、读书:提供教务处认定的结果性文件。企业实践由教务处根据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认定,读书活动由教务处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考核认定。第八条学时认定程序1、校外培训、自选慕课(1)教师填写学时认定申请表,并提供支撑性材料;(2)培训、活动派出或组织部门进行认定;(3)教学系部汇总本单位教师认定申请,送教务处复核;行政兼课教师按其教研室(教学团队)所在系部汇总报送。(4)教务处复核、公示、下发认定文件。2、专题培训、统选慕课、讲座、报告、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等集体培训活动(1)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对一学期内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进行汇总和学时认定,送教务处复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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