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退役军人“老班长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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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深圳市退役军人“老班长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退役军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优良品质和独特优势,团结、组织、动员我市退役军人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中勇当先锋,再立新功,我局于2023年3月,探索依托各级退役服务中心(站)设立了“老班长工作室”,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通过“兵说兵话、兵解兵心、兵讲兵理”等方式,教育引领广大退役军人弘扬传承人民军队优良传统和优良作
2、风,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建功新时代。截至2023年9月,全市设立“老班长工作室”793个,实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全覆盖,遴选招募老班长1648名,组织开展“政策宣讲、思想疏导、信息联络、感情联系”等各类服务活动4580场,在助力矛盾纠纷化解、红色基因传承、困难帮扶援助、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面加强和规范“老班长工作室”运作管理,进一步推动“老班长工作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好退役军人“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功能作用,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退役军人“老班长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老班长工作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二、起
3、草过程2023年4-7月,我局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研讨、书面调研等方式,对我市“老班长工作室”建设运行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总结“老班长工作室”建设运行遵循的原则、规律,以及应建立的体制机制,采取的工作措施等。2023年8月,我局在调研基础上起草了老班长工作室管理办法(初稿),征求部分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聘任老班长代表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了老班长工作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9月征求了各区(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和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意见,共收到意见7条,部分采纳了4条,不采纳3条。根据内部征求意见情况,我局对老班长工作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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