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审查常见问题.docx
《消防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审查常见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审查常见问题.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一、设计说明多数情况下,消防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单独立项上传数字化审图系统,是两套相对独立的图纸。设计说明应根据消防改造或装饰装修工程实际进行描述,内容应完整,有针对性,言简意赅。1.1消防改造工程1.1.1通用说明设计说明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设计范围、负荷分级、供电要求、供配电系统、线缆选型及敷设、设备安装以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火灾自动报警等系统的具体说明等。工程概况的描述非常重要,特别是面积较小的局部区域改造工程,需要提供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功能、改造区域所在楼层、室外消防用水量、建筑类别、改造前后功能差异、商业总面积等必要信息,审查人需要根据以上信息确定改造工程消防负荷分
2、级、线缆选型以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灯具应急启动后在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等。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应参考原有电气设计图纸并按照现行规范、标准确定,对于因功能变更导致负荷分级提高的消防改造工程,设计说明应明确其负荷分级并提出可行的供电要求。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发生火灾时的扑救难度,选择相应燃烧性能等级的电力电缆,不能因为消防改造区域规模较小而降低线缆的燃烧性能等级。说明中还应明确,消防线路明敷设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常见不合格问题:工程概况交代不清,无
3、法判定消防负荷分级、线缆选型以及应急照明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等;负荷分级不准确,发生火灾时消防负荷电源得不到保证;线缆选型标准偏低,如大、中型商店建筑营业区内敷设的线缆应选用低烟低毒阻燃型,局部改造时未按照项目整体进行线缆选型,很多工程直接采用BV、YJV型电线电缆,违反现行规范规定,成为消防安全隐患。1.1.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以下简称标准)自2019年3月1日实施以来,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以山东为例,整体改造项目应严格执行现行标准;局部改造项目,原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集中控制方式时,可维持原系统设计,
4、但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灯具选型及安装位置、方向标志灯间距等应执行现行标准;局部改造项目,原设计消防应急照明采用断电自动点亮方式时,应执行现行标准。设计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作时,应注意收集并严格遵守各省市主管部门发布的适用于当地的技术措施或设计验收指南,避免出现设计质量问题,造成安全隐患。设计单位应根据消防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写设计说明,删除可选择项目,保留符合工程实际的内容。很多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设计说明几乎把标准条文抄了一遍,是不严谨的。比如,设计采用了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则灯具自带蓄电池、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相关内容无须赘述;根据建筑类型确定了灯具应急启动后,在蓄电
5、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为1.Oh,则0.5h、1.5h的内容不必描述;人员密集场所的楼梯间,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0x,则楼梯间不应低于5.O1x的文字不应体现等。当按照标准第3.6.6条的规定设计时,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应增加设计文件规定的灯具持续应急点亮时间。比如蓄电池电源的供电时间应满足1.0h(应急启动)+0.5h(非火灾状态)=1.5h(达到使用寿命周期后标称的剩余容量应保证放电时间),很多图纸将这3个时间标注错误。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部分工程采用了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明确说明应急照明系统的启动信号,可采用消火栓按钮。1.
6、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说明应该简要描述改造前原有系统的形式及运行情况、消防控制室(中心)位置、本次改造设计范围等。改造前,应对原系统产品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估,如能正常使用并且可以扩展,改造工程可以根据功能设计改造区域的末端设备,通过消防端子箱整体接入原有系统;如原系统不支持扩展,改造区域应设置区域报警控制器,与原系统直接或通过模块连接实现通讯;如原系统已不能正常运行,改造范围较大甚至整体改造,应严格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进行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属于设计院(公司)和消防工程公司的主要业务,设计说明一般比较完善,部分常见的不合理设计在下文“图纸表达”中列举。1.2装饰装修工
7、程1. 2.1通用说明设计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设计范围、负荷分级、供电要求、供配电系统、线缆选型及敷设、设备安装等。对于面积较小的局部区域装饰装修工程,审查人需要根据设计师提供的工程概况判定各场所的负荷分级以及非消防负荷线缆的燃烧性能、产烟毒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是否符合标准等。装饰装修工程中走廊、楼梯间、电梯厅等公共区域照明的负荷分级应按照现行规范、标准确定,常见报审图纸,存在此类场所的照明回路接自与一般场所共用的三级负荷照明配电箱,属于不合格设计。常见不合格问题:设计说明直接引用原电气施工图纸,篇幅较长但针对性较差;设计依据采用较多过期或者无关的规范、标准;工程概况交代不清;大
8、型公建选用BV、YJV型电线电缆等。2. 2.2消防相关当消防改造、装饰装修工程由两家公司设计时,经常见装饰装修工程图纸包含应急照明设计,做法与消防改造图纸差距较大,此时应以消防改造设计为准,装饰装修设计应删除应急照明系统相关内容。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电气消防密切相关,设计说明应明确常用的防火要点: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在B1或B2级保温材料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照明灯具及电气设备、线路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或构件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与窗帘、帷幕、幕布、软包等装修材料的距离不应小于50Omm;灯饰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材料;建筑内部的配电箱、控制面板、接线盒、开关、插座等不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消防 改造 装饰 装修 工程 电气 审查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