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份公司的重要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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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企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如下简称“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如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企业监督管理措施(中国证监会令第85号)、非上市公众企业监管指导第1号(证监会公告20231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如下简称“业务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如下简称“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献及*股份有限企业章程(如下简称“企业章程”)日勺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企业应当真
2、实、精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重大遗漏。企业应当同步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能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精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对应申明并阐明理由。第三条企业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企业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也许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企业及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0真实、精确、完整、及时、公平。第四条信息披露文献重要包括公开转让阐明书、定期汇报和临时汇报等。第五条企业依法披露信息应将公告文稿和有关备查文献报送主办券商,企业置备保留,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企业(如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企业”)指定的
3、平台公布。企业依法披露信息,应当经主办券商对信息披露文献进行事前审查,企业不得披露未经主办券商审查的重大信息。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原则第一节定期汇报第六条企业应当披露的定期汇报包括年度汇报、六个月度汇报,可以披露季度汇报。企业应当在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企业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汇报。年度汇报中aJ财务会计汇报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有关业务资格0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企业不得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出具与客观事实不符0审计汇报或者阻碍其工作。第七条年度汇报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毕并披露,年度汇报一般于4月30日前披露;六个月度汇报应当在每个会计
4、年度的上六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毕并披露,六个月度汇报一般于8月31日前披露。企业自愿披露季报B,企业可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毕并披露,但企业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汇报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汇报0披露时间。第八条年度汇报应当记载如下内容:(一)企业基本状况;(二)重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企业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状况,汇报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企业前10大股东持股状况;(四)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状况;(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状况、持股变动状况;(六)董事会汇报;(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A)汇报期内重大事件及对企
5、业0影响;(九)财务会计汇报和审计汇报全文;(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企业规定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九条六个月度汇报应当记载如下内容:(一)企业基本状况;(二)重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企业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状况、股东总数、企业前10大股东持股状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0状况;(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汇报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企业的影响;(六)财务会计汇报;(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企业规定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季度汇报【有需要时】应当记载如下内容:(一)企业基本状况;(二)重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企业规定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6、对定期汇报签订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阐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与否合法合规,汇报的内容与否可以真实、精确、完整地反应企业的实际状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汇报内容0真实性、精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B,应当陈说理由和刊登意见,并予以披露。第十二条企业董事会应当保证企业定期汇报准时披露。董事会因故无法对定期汇报形成决策时,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方式披露,阐明详细原因和存在B风险。企业不得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汇报内容有异议为由不准时披露。企业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汇报。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在定期汇报披露前及时向主办券商送达下列文献:(一)定期汇报全文、摘
7、要(如有);(二)审计汇报(如合用);()董事会、监事会决策及其公告文稿;(四)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意见及监事会的书面审核意见;(五)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企业规定制作的定期汇报和财务数据的电子文献;(六)主办券商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企业规定0其他文献。第十四条定期汇报中财务会计汇报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原则审计意见B,企业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波及事项作出专题阐明。企业在向主办券商送达定期汇报时同步应当提交下列文献:(一)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波及事项所做的专题阐明,审议此专题阐明日勺董事会决策以及决策所根据的材料;(二)监事会对董事会有关阐明的意见和有关决策;(三)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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