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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要点参考标准审图提示2.0.2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应具备为建筑物内的人员和有通信要求的设1备提供信息服务的功能,当智能化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具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警的功能。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2. 0.3建筑物电气设备用房和智能化设备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应设在卫生间、浴室等经常积水场所的直接下一层,当与其贴邻时,应采取防水措施;2地面或门槛应高出本层楼地面,其标高差值不应小于0.10m,设在地下层时不应小于0.15m;3无关的管道和线路不得穿越;4电气设备的正上方不应设置水管道;5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不应有变形缝穿越;6楼地面应满足电气设备和智能
2、化设备荷载的要求。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2.0.4电气设备用房和智能化设备用房的面积及设备布置,应满足布线间距及工作人员操作维护电气设备所必需的安全距离。电气设备和智能化设备用房的环境条件应满足电气与智能化系统的运行要求。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2.0.5母线槽、电缆桥架和导管穿越建筑物变形缝处时,应设置补偿装置。2.0.6建筑电气工程和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验收必须坚持设备运行安全、用电安全的原则,强化过程验收控制。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2.O.7建筑电气和智能化系统使用
3、6时,应当制定运行维护方案,并应严格执行。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2.0.8建筑电气工程和智能化系统7工程中采用的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应为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合格产品。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2.0.9建筑电气及智能化系统工程中采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应在满足8建筑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4. 1.1应急电源与非应急电源之间
4、,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5. 1.2两个供电电源之间的切换时10间应满足用电设备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6. 1.3备用电源应满足用电设备连续供电时间和供电容量的要求。124.4.1特低电压配电系统的电压不应超过交流50V或直流120Y。4. 4.2特低电压配电回路的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特低电压配电回路的线缆应选用铜芯导体;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2铜芯导体应满足最小截面面积和机械强度的要求;3当特低电压配电回路与低压配电回路敷设在同一金属槽盒内时,应采用带接地的金属隔离措施。5. 1.1信息接入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
5、231信息接入系统应具有将建筑物内所需的公共信息及专用14信息接入的功能,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应接入有需求的建筑物内,并合理配置信息接入系统设施用房。2在公共信息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地区,信息设施工程15必须采用光纤到用户或光纤到用户单元的方式建设。5.1.2建筑物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应满足建筑使用功能、业务需求及信息传输的要求,并应配置信息安全保障设备及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16185. 1.3通信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公共建筑应配套建设与通信规划相适宜的公共通信设施;2公共移动通信信号应覆盖至建筑物的地下公共空间、客梯轿厢内。5.
6、 1.4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自设前端的用户应设置节目源监控设施:2有线电视系统终端输出电平应满足用户接收设备对输入电平的要求。6. 1.5公共广播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公共广播系统应具有实时发布语音广播的功能。当公共广播系统具有多种语音广播用途时,应有一个广播传声器处于最高广播优先级。2紧急广播应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紧急广播系统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与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照明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一致。3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IOS内,向相关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含警笛)、警报语音或实时指挥语音。4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紧急广播的信噪比应等于或大于12dBo建
7、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1920215.1.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厅堂扩声系统对服务区以外人员活动区域不应造成环境噪声污染;2扬声器系统,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应产生机械噪声。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5.1.7会议系统和会议同声传译系统应具备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功能。5.2.1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支待开放式系统技术;2应具备系统自诊断和故障部件自动隔离、自动唤醒、故障报警及自动监控功能;3应具备参数超限报警和
8、执行保护动作的功能,并反馈其动作信号;4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与其他建筑智能化系统关联时,应配置与其他建筑智能化系统的通信接口O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5.2.2设有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地22下机动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5.2.3当通风空调系统采用电加热器时,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电加热器与送风机连锁、电加热器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及报警装置的监控功能,并具有对相应风机系统延时运行后再停机的监控功能。5.2.4建筑能效监管系统的设置24 不应影响用能系统与设备的功能,不应降低用能系统与设备的技术指标。5.
9、 2.5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建立信25 息数据库,并应具备根据需要形成运行记录的功能。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5.3.2消防控制室应预留向上级消防监控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5.3.3安防监控中心应具有防止非正常进入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对外的通信功能,且应预留向上级接处警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5.3.5安全防范系统应具有防破坏28的报警功能;安全防范系统的线缆应敷设在导管或电缆槽盒内。5.3.6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应能接收消
10、防联动控制信号,并应具有解除门禁控制的功能。5.3.7视频监控摄像机的探测灵敏30度应与监控区域的环境最低照度相适应。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325. 3.8公共建筑自动扶梯上下端口处,应设视频监控摄像机。6. 1.1电力线缆、控制线缆和智能化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力线缆不应共用同一导管或电缆桥架布线;2电力线缆和智能化线缆不应共用同一导管或电缆桥架布线;3在有可燃物闷顶和吊顶内敷设电力线缆时,应采用不燃材料
11、的导管或电缆槽盒保护。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336.1.2导管和电缆槽盒内配电电线的总截面面积不应超过导管或电缆槽盒内截面面积的40%;电缆槽盒内控制线缆的总截面面积不应超过电缆槽盒内截面面积的50%o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346.1.4在隧道、管廊、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热力管道和输送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管道。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6. 2.1室内干燥场所的线缆采用导管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35 1采用金属导管布线时,其壁厚不应小于1.5mm;2采用塑
12、料导管暗敷布线时,应选用不低于中型的导管。6.2.2室内潮湿场所的线缆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1应采用防潮防腐材料制造的导管或电缆桥架;36 2当采取金属导管或电缆桥架时,应采取防潮防腐措施,且金属导管壁厚不应小于2.Omm;3当采用可弯曲金属导管时,应选用防水重型的导管。6.2.3建筑物底层及地面层以下外墙内的线缆采用导管暗敷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1采用金属导管布线37 时,其壁厚不应小于2.0mm;2采用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时,应选用防水重型的导管;3采用塑料导管布线时,应选用重型的导管。383
13、96.2.4线缆采用导管暗敷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穿过设备基础;2当穿过建筑物外墙时,应采取止水措施。6.2.6民用建筑内电力线缆、控制线缆和智能化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采用裸露带电导体布线;2除塑料护套电线外,其他电线不应采用直敷布线方式;3明敷的导管、电缆桥架,应选择燃烧性能不低于BI级的难燃材料制品或不燃材料制品。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3406.2.8电气及智能化竖井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建筑物高度、建筑物变形缝位置、防火分区、系统要求、供电回路半径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与电梯井、其他专业管道井共用同一竖井;2不应贴邻热烟道、热力管道及其他散热量大的场所。42436. 3.1电力线缆、控制线缆和智能化线缆室外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安全特低电压外,室外埋地敷设的电力线缆、控制线缆和智能化线缆应采用护套线、电缆或光缆,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2 室外埋地敷设的电力线缆、控制线缆和智能化线缆不应平行布置在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6. 3.2当采用电缆排管布线时,在线路转角、分支处以及变更敷设方式处,应设电缆人(手)孔井。电缆人(手)孔并不应设置在建筑物散水内。7. 1.5各类防雷建筑物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1.2条第7.1.4条的规定外,尚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