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现代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docx
《宁波市海曙区现代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波市海曙区现代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宁波市海曙区现代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我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拓宽农业生产空间领域,持续提升设施农业发展水平,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中共海曙区委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35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海党(2023)28号)和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23)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海曙区现代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扶持现代设施农业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安排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遵循“公开公平、扶持重点、兼
2、顾特色、注重绩效”的管理和使用原则。第二章扶持对象和支出范围第四条本办法扶持对象是指在宁波市海曙区登记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第五条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综合体系建设为打通农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海曙区域内新建或改建本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综合体系项目,补助范围重点是实际投资额在20(含)万元以上的建设农产品田头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冷藏保鲜库、中央厨房及净菜加工生产设施,购置冷藏运输车等,包括农产品预冷、称重输送、清洗分级、分拣包装、保鲜、初加工、冷藏冷冻及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投入。用于冷藏保鲜库的土建、房建等基础设施投入可列入本补助范围。第六条设施农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宁波市海曙区现代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 海曙区 现代 设施 农业 发展 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