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年轻干部竞岗交流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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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年轻干部竞岗交流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增加年轻干部专业化岗位的历练,优化全县中层干部队伍结构,为储备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和专业干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年轻干部竞岗交流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竞岗交流的职位本次竞岗交流共推出20职位。二、竞岗交流报考范围和资格要求(一)总体要求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2、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二)资格条件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县乡镇、县
2、属单位股级干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或全额事业身份的在职在编干部(试用期干部除外)。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在2018年9月之前参加工作。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受参加工作时间限制,年龄放宽到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考1、有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的;2、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经组织认定不宜报考的。三、竞岗交流的基本程序本次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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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县 年轻 干部 交流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