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音体美劳教师绩效量化评价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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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音体美劳教师绩效量化评价细则为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评价音体美教师工作,调动每位教师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学校教育工作质量,特将音体美劳工作业绩评价评价办法暂定如下:一、职业道德(IOo分)同学校评价方案二、职业能力(IOO分)同学校评价方案三、工作出勤(300分)(一)出勤(40分)(以学校办公室统计为准)同学校评价方案、学期末汇总计入量化总分。(二)各训练队、活动小组及与教学有关工作加班工作量(60分)各训练队、活动小组的训练及平时与教学有关的,由组长监督记录,每组按照实际情况客观公正的记分,一周一汇总,计入个人工作量。(三)上课工作量(200分)按照每位教师上课节数和每人学校加班总数
2、的周平均数,进行计分,备课组长每周加1课时,体育教师每上一次课间操记0.5课时,最高量化分为200分。此项成绩以教导处统计为准。四、工作业绩(500分)(一)音乐1艺术抽测及统考(350分)艺术抽测及统考分为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分数均为175分,按照音乐质量测试成绩分别计算每位老师的量化分,每个年级第一名的老师得满分。(具体成绩以教导处统计为准)2.艺术展演及小型活动比赛(IOo分)(1)参加县教育局各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展演,在全县获得第一名的得满分100分,全县第二名得90分,全县第三名80分,第四名70分,第五名60分,第六名50分,第七名后不计分。第七名之后的带队老师可有训练基
3、础分30分(鼓励教师带队),不带队的教师没有基础分。所有课余时间训练应以加班计入工作量核算。特别说明:所有训练队人数在15人以上的可以安排两名辅导老师,所得的量化分两人均记所得分数,15人以下的训练队辅导老师原则上安排一人,如果有两位辅导老师,量化分两人平均分配。(2)参加县教育局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3人以下小型活动(演讲、朗诵等),可根据比赛名次酌情计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分10分、8分、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分12分、10分、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分15分、12分、10分;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分20分、15分、12分。人数少的比赛原则上辅导老师只限1人,
4、多人参加的所得分数辅导老师平均分配。(3)政府成果奖获政府成果奖艺术竞赛一项满分100分.此项内容参与辅导的教师第七名之后有基础分30分,第七名之前按标准计分。3.音乐特长生培养(50分)每位参加辅导的老师都有基础分20分,根据专业、文化课成绩每录取1人得5分,录取总数不能少于全县总人数八分之一,每少一人扣5分。(二)美术1艺术抽测及统考(350分)艺术抽测及统考分为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分数均为175分,按照音乐质量测试成绩分别计算每位老师的量化分,每个年级第一名的老师得满分。(具体成绩以教导处统计为准)2 .美术活动或比赛(IOO分)由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学科专业委员会、团委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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