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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麻栗坡县第二中学八年级疑似辍学学生田景婷研判报告一、学生基本情况二、家庭情况父亲:在田景婷年幼时就与母亲离婚了,离婚后父亲没有照管过子女。三、原因及责任分析通过多方了解,田景婷同学疑似辍学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田景婷父母离异多年,父亲未履行父亲职责,母亲长期在外打工亦监管不到位,导致该生叛逆心理严重;二是其成长过程中缺乏关爱,接触社会不良人员后,受不良人员影响,厌学情绪严重;三是受社会上读书无用论影响,该生想辍学打工,不愿意继续读书。四、已采取的劝返措施根据云教规20182号文件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
2、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中第一章第四条规定。2023年2月28日开学后,该生一直未到校报到,为尽快让该生入学,麻栗坡县第二中学教师深入该流失生家中做劝返动员工作,宣传各种资助政策和控辍保学法律法规。具体劝返情况如下:1.3月2日,麻栗坡县第二中学韦堂方、赵华星、杨江英、陆仕丽及戈令小学校长李丹5位老师,到麻栗坡县大坪镇戈令村委会戈令村79号田景婷家做流失生劝返动员工作。向流失生的监护人田凤发放了劝学书,要求监护人限期送流失生返校,填写完善了劝返工作记录,并留存相关劝返记录照片,该生家长表态愿意劝子女入学,但目前不知该生去向,努力寻找该生并送到麻栗坡县第二中学就读。2.3月3日,由于该生系大坪镇户籍
3、,麻栗镇中心学校已将该生未到校情况反馈给大坪镇中心学校,共同劝返该生。3.3月3日,大坪镇中心学校接到麻栗镇中心学校关于该生未到校的信息后,基教室主任李友仁及时电话联系该生,电话接通但未接电话。随后及时联系田景婷母亲田凤了解情况,回复是田景婷把母亲的电话、微信均设置为黑名单,无法联系。4.3月9日,通过与大坪镇派出所查找轨迹,得知田景婷于3月5日在文山汉锋商务酒店住宿,无退房信息。及时电话联系母亲田凤到该酒店查询未果。5.3月12日下午5:29班主任陆仕丽打电话给田景婷家母亲,告知她需要小孩的身份证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并询问其小孩是否与她联系,她回答找不到小孩。6.3月14日上午9:16,班
4、主任发信息给田景婷,告诉她要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带身份证回校报名,希望她返校,她不回信息O7.3月16日早上8:34,班主任打电话给田景婷母亲,询问孩子情况,说孩子还是不接她电话也不回她信息。8.3月16日早上8:34班主任打电话给田景婷母亲询问其女寻找情况,其母说找不到。9.3月23日22:22打电话给田景婷母亲其未接听。10.3月25日18:23田景婷母亲打来电话告知班主任,大坪的老师告诉她,通过公安定位其女于3月18日乘坐飞机去了湖南长沙。11.3月26日12:12班主任打电话给田景婷母亲,询问她寻找孩子的进展,说正在通过各种途径寻找。12.迄今为止,大坪镇中心学校基教室主任李友仁共分
5、21次与家长田凤了解田景婷的情况,回复为找不到小孩。五、下步劝返措施(一)要求班主任保持联系学生,随时掌握学生的最新动态,针对具体情况因人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劝返工作,直到学生返校为止。(二)将学生情况报告户籍所在地大坪镇政府,由大坪镇政府共同追回该生。六、学校研判报告1 .学校班主任保持联系学生,随时掌握学生的最新动态,针对具体情况因人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劝返工作。2 .做监护人的工作,要求劝说田景婷返校继续学习,直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3 .建议该镇人民政府借助警方力量尽快找到该生,交予监护人送至学校。七、镇人民政府的研判意见1 .镇人民政府建议成立两个控辍保学追流小组,一组由镇人民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学校各1人组成,负责外出落实学生具体行踪和接学生返校;另一组由镇人民政府、中心学校、学校人员组成,负责到学生家中进行家访。2 .向县公安局寻求帮助,对去向不明学生位置进行定位,以便追回学生。3 .进一步核实更多学生各项信息,以便分析研判,寻求更好的劝返方法。4 .校方多与镇人民政府、中心学校交流、研判,群策群力,探讨出更有利的劝返方法。5 .经镇人民政府、中心学校、学校共同研判,对该生进行积极寻找劝返。麻栗县第二中学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