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08〕09号滁州学院南校区风雨操场使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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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教(2008)09号滁州学院南校区风雨操场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南校区风雨操场管理,保证场内设施正常有序运行,提高利用率,更好地发挥其为我院教学、训练、竞赛和师生体育锻炼服务的功能,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一、风雨操场的管理1、风雨操场的使用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凡需要使用风雨操场的单位、团体均应到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如遇学校重大活动使用,则服从学校统筹安排。2、风雨操场环境卫生、水电保障、场地管理及平时开放等由后勤服务总公司管理,专人负责。二、申请使用范围1、体育教学工作安排。2、学校师生体育锻炼活动。3、学校同意的有关活动。学校师生、以及外单位和个人体育锻炼活动使用风雨操场的为有偿服务,具体
2、收费标准参照滁州学院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院财(2006)35号)执行。三、申请使用程序风雨操场使用严格按规定申请、审批。(一)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安排1、正常的体育教学工作任务安排按学校各学期下达的教学任务执行。2、在风雨操场内开设的任何课程如需调、停(补)课的,应按照滁州学院调、停(补)课暂行规定,填写滁州学院调、停(补)课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二)外单位使用风雨操场1、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报批、交费等手续。2、活动负责人填写南校区风雨操场使用申请表,明确使用时间、场地、活动内容、服务要求等。经活动联系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3、教务处落
3、实风雨操场使用时间和要求,并将批准的南校区风雨操场使用申请表,交给南校区后勤服务总公司值班人员登记。4、各单位使用风雨操场需提前布置会场的,要在申请时说明,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布置。如须另增用电负荷,应经物业管理中心确认。5、散场后,活动负责人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值班人员做好交接手续。后勤服务总公司值班人员对每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S)学校师生使用风雨操场,由后勤服务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实行有偿服务。四、场内管理规定1、每个学期,后勤服务总公司应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课表和体育活动计划,及时、合理安排场地,按时开闭风雨操场。2、后勤服务总公司制定关于风雨操场管理的安全防火、环境卫生等岗位职责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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