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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国际工程合同条件第01讲常用的国际工程合同条件简介5.1 常用的国际工程合同条件简介5.2 F1D1C施工合同条件5.3 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5.4 FID1C生产设备和设计一施工合同条件5.5 FID1C合同条件案例5.1 常用的国际工程合同条件简介(此节了解为主)合同条件既是投标者投标报价的基础,更是在签订合同之后,合同双方履行合同最重要的依据。5.1. IFIDIC合同条件1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简介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简称F1D1C)是由该联合会名称用法语书写的5个词的字头组成的缩写。中国在1996年正式加入FIDICo2 .F1DI
2、C合同条件的特点(1)国际性、通用性和权威性;(2)公正合理、职责分明(3)程序严谨、易于操作;(4)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的有机结合FIDIC合同条件一般都分为两个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特殊应用条件”,也可称为“专用合同条件”。3 .如何运用FIDIC编制的合同条件(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一些国际项目直接采用;(2)对比分析采用;(3)合同谈判时采用;(4)局部选择采用4 .Fn)IC合同文件的发展1957年,FIDIC与国际房屋建筑和公共工程联合会现在的欧洲国际建筑联合会(FIEC)在英国咨询工程师联合会(ACE)颁布的土木工程合同文件格式的基础上出版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际)
3、(第1版)(俗称“红皮书”),常称为FID1C条件。1963年,首次出版了适用于雇主和承包商的机械与设备供应和安装的电气与机械工程标准合同条件格式,即黄皮书。1969年,红皮书出版了第二版。这版增加了第三部分,疏浚和填筑工程专用条件。1977年,FIDIC和欧洲国际建筑联合会(FIEC)联合编写红皮书的第三版。1980年,黄皮书出了第二版。1987年9月红皮书出版了第四版。1995年,出版了桔皮书设计一建造和交钥匙合同条件。红皮书(1987)、黄皮书(1987)、桔皮书(1995)和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一分合同条件、蓝皮书(招标程序)、白皮书(顾客/咨询工程师模式服务协议)、联合承包协议、咨询服务
4、分包协议共同构成F1DIC彩虹族系列合同文件。1999年第一版FIDIC合同序号5.合同条件序号6.特点1施工合同条件1在编排格式上统一化2生产设备和设计一建造合同条件2条款适用的项目种类更加广泛3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3条件的内容作了较大的改进和补充4简明合同格式4在编写思想上也有了一些变化5条款的规定更为严格明确6表述语言更简明,易读易懂7 .四种新版FTDIC合同条件的比较(1)适用范围和雇主的参与程度“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主要由雇主方设计,承包商基本只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雇主方管理工作参与较多,对项目从头到尾都要进行较细致的控制和监督。“工程设备和设计一建造合同条件
5、”适用于由承包商作设计并进行施工的总承包项目。雇主只在“雇主的要求”中说明工程的目的、范围和设计等方面的技术标准。雇主主要把好工程完工后的检验关。这种合同方式目前主要运用于包括电力和(或)机械工程的项目。“EPC合同条件”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工厂或电厂的实施以及其他相关设施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类型的项目的实施。如果雇主对项目的最终造价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很高,往往采用这种EPC交钥匙合同模式。规定在“交钥匙”时,要提供一个设施配备完整、可以投产运行的项目。“简明合同格式”适用于投资相对较低的、般不需要分包的建筑或工程项目,对于投资较高的工程,其工作内容简单、重复,或建设周期较短,此
6、格式也适用。此合同条件最为灵活,既可由雇主或其代表一工程师提供设计,也可由承包商提供部分或全部设计。条款数比其他3种少得多,文字也简明得多。(2)合同管理方式在“施工合同条件”和“生产设备和设计一建造合同条件”中,由工程师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工程师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职责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他做出的决定必须符合合同的规定并应努力做到公正。在“EPC合同条件”中,由“雇主的代表”管理合同。他的权利和职责都由雇主分派。与“施工合同条件”模式下的工程师相比,他的权力较小,有关延期和追加费用方面的问题一般都由雇主决定。“简明合同格式”中规定可由雇主指派一人进行合同管理,或委托一个公司或个人作为雇主的
7、代表履行某些管理职责,也可请独立的工程师进行项目管理。(3)质量管理“施工合同条件”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是通过对工程的检验进行的,包括施工期间的检验和竣工检验。如果专用合同条件中有规定,对工程某些部分还要进行竣工后的检验的。工程被雇主接收后,在缺陷通知期内,承包商应负责解决由其工作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生产设备和设计二建造合同条件”中对施工期间检验的规定与“施工合同条件”完全相同,但因为设计由承包商进行,非常注重竣工检验。承包商要先进行试车前的测试、试车测试、试运行,而后才能通知工程师进行包括性能测试在内的竣工检验以确认工程是否符合“雇主的要求”及“性能保证表”的规定。此外“生产设备和设计一建造合
8、同条件”还将竣工后的检验也作为单独的一条列入通用条件中。“EPC合同条件”对质量的控制也是通过施工期间的检验、竣工检验和竣工后的检验进行的,并且为了证实承包商提供的工程设备和仪器的性能及其可靠性,“竣工检验”通常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简明合同格式”在通用合同条件中仅对施工期间的检验作了扼要的规定,如果雇主计划在接收工程前进行任何测试,则须在协议中对此作出规定。(4)风险的分担“施工合同条件”划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责任和风险的原则是:一般由雇主承担政治风险(如战争、军事政变等)、社会风险(如罢工、内乱等)、经济风险(如物价上涨、汇率波动等)、法律风险(如立法的变更)和外界(包括自然)风险等,以
9、及不可抗力出现时承包商的直接损失,而其余风险则由承包商承担。“生产设备和设计一一建造合同条件”分担风险的原则与“施工合同条件”基本一致,因为承包商要负责进行设计,自然承担了由此产生的风险。在“EPC合同条件”中,项目的绝大部分风险都是由承包商承担的,如“施工合同条件”合同模式中的外界风险、经济风险、设计风险以及雇主在“雇主的要求”中说明的其他风险都由承包商承担。因此,投标者在报价中风险费会很高,对风险的管理也就成最终能否盈利、盈利多少的重要决定因素。雇主支付的价格较高,但保证了工程最终造价的确定性。“简明合同格式”将雇主的责任总结为16条,其风险分担原则与“施工合同条件”相似,雇主可以通过其他
10、合同文件进一步明确或改变这种安排。(5)支付方式“施工合同条件”采取传统的单价合同,并在通用合同条件中规定了调价公式。“生产设备和设计一建造合同条件”采用总价合同方式。但如果适用法规发生变化或工程费用出现涨落,合同价格将随之做出调整。如果工程的某些部分要根据提供的工程量或实际完成的工作来进行支付,其测量和估价的方法应在专用合同条件中进行规定。“EPC合同条件”采用总价合同方式,但是和“生产设备和设计一一建造合同条件”比较,其最终价格更为固定,只有在某些特定风险(如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和法律风险)出现时,雇主才会花费超过合同价格的款额,这也正是EPC合同模式最初形成的根本原因。“简明合同格式”则没
11、有规定计价的方式,到底采用总价方式、单价方式还是其他方式,应在附录中列明。“简明合同格式”没有专用合同条件部分,只是在备注中提供了一些在特殊情况下可选用的范例措辞。所有必要的附加规定、要求和资料都应在协议书附录中给出。8 .1.2英国土木工程合同条件1ICE合同条件“ICE”是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的简称,是设于英国的国际性组织,其成员有1/5在英国以外的140多个国家和地区。ICE在土木工程建设合同方面具有高度的权威性。FIDIC所编写的合同条件是亲承包商的,而ICE合同条件是亲雇主的。ICE合同条件属于单价合同形式,以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投标书中的单价来控制工程项目的总造价。1991年1月
12、第六版的ICE合同条件(土木工程施工)共计71条109款,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转让与分包;合同文件:承包商的一般义务:保险;工艺与材料质量的检查;开工,延期与暂停;变更、增加与删除;材料及承包商设备的所有权;计量;证书与支付;争端的解决;特殊用途条款;投标书格式。ICE合同条件也附有投标书格式、投标书格式附件,协议书格式、履约保证等文件。2. JCT合同条件(1) JCT简介JeT(中译:联合合同委员会)于1931年在英国成立(其前身是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RIBA),并于1998年成为一家在英国注册的有限公司。至今为止,JCT已经制订了多种为全世界建筑业普遍使用的标准合同文本、业
13、界指引及其他标准文本。合同编号合同特点1JCT80适用于总价合同,在项目管理模式方面适用于传统模式2JCT91适用于总价合同,在项目管理模式方面适用于传统模式3JCT-CD81承包商包括设计的JCT合同标准格式,适用于设计“一建造管理模式。适用于总价合同。承包商向雇主做出最大成本保证(GMP),低于GMP的工程节省费用由雇主与承包商分享。4JCT-MC87适用于管理承包模式,一般用于大型复杂项目,要求独立设计,工期较紧。不适用于总价合同,付给管理承包商的费用为基本费与管理承包费之和,类似于成本补偿方式计价。(2)使用JCT合同文本的局限性及优点JCT合同文本在中国使用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1英
14、国合同法属于普通法系,我国合同法更接近于大陆法系,这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实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从中也折射出两种法律文化方面的差异;2JCT合同文本中建筑师与传统上建筑师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有关,中国建筑师只限于作设计工作;JCT合同文本主要是用于建筑师处于重要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而对于结构工程师和设备工程师处于主要地位的其他土木工程,则需要做适当的修改或调整。3在英国采用JCT合同文本,双方无须就通用条款谈判,只对专用条款进行商谈;在管理合同时,违反合同容易确定,便于及时处理违约问题。这对于标的物巨大、工程时间较长、参与方众多并且运作复杂的建筑业界来说非常重要。(3) JeT合同文本对中国
15、建设工程合同体系的影响JCT合同文本至今己在中国的上海、北京等地的工程项目中被采用。我国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还有待完善。我国至今仅有适合施工承包的合同条件,其他诸如项目总承包或者说交钥匙工程承包等承发包模式则没有相应的合同条件。JCT合同条件体系内容十分丰富,这对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体系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3. NEC合同条件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发行的NEC新工程合同条件第一版于1993年3月正式出版,1995年11月出版了第2版。以弹性、清晰、浅显为特点,适用于各类型工程,该合同条件在英国及其英联邦成员国、南非及香港地区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合同条件的特色是由不同的功能,做成分册的合同。基本的核心条款用黑色为封面,工程施工分包合同采用紫色封面,说明书用棕色。内容重点是补偿、风险配置及争议处理均力求公平,且往往由双方共同决定,并加上预警制度。内容中以项目经理代替。NEC合同条件分册如下。1工程施工合同黑色,适用于所有领域的工程项目。其6个主要选项如下:带有分项工程表的标价合同;带有工程量清单的标价合同;带有分项工程表的目标合同;带有工程量清单的目标合同;成本偿付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