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docx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docx(2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附件三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的企业信用评价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的企业的从业行为进行的信用评价。第四条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
2、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公示、公布制度。第五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相幺士公幻口。第六条建设单位负责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的投标行为、履约行为的评价工作,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将施工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情况和履约考核结果报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第七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企业评分分别为:AA级:95分评分IOO分,信用好;A级:85分评分V95分,信用较好;B级:75分评分V85分,信用一般;C级:60分评分75分,信用较差;D级:评分60分,信用差。第八条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应
3、当具备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同一个设区的市的非重点交通项目视为一个项目。第九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包括企业投标行为、履约行为、监督检查信息和荣誉信息,具体内容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附件1,以下称评定标准)执行。投标行为以企业单次投标为评价单元,履约行为以单个施工合同段为评价单元,监督检查信息和荣誉信息以每个施工企业为评价单元。第十条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初始分值为100分,实行累计扣分制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奖项表彰的企业,给予适当加分奖励。具体评分方法见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计算方法(附件2)。第十一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主
4、要依据为:(-)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的履约考核结果和投标行为、履约行为评价结果以及通报、纪要、决定等文件;(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督查、检查结果或者有关奖罚通报、决定,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通报和决定;(三)投诉举报的查处结果或者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四)司法机关作出的司法认定及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五)在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本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采集的有关信用信息。第十二条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程序为:(-)投标行为评价。建设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存在投标不良行为的企业的投标行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实时录入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并在省交通
5、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和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上公示。(二)履约行为评价与履约考核。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定标准对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企业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并实时记入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按季度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和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上公示,评价结果可以同时作为相关施工企业的履约考核结果。建设单位按照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履约考核办法对施工企业进行履约考核的,应当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履约考核结果。同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各施工项目(施工标段)的履约考核优等最高比例控制原则分别是:路基桥涵工程50%,交通安全设施、三大系统、房建、照明、绿化工程50%,伸缩缝施工、
6、沥青供应60%,路面工程70%。过江通道主桥、独立隧道项目不设限。(三)监督检查信息评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施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扣分情况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录入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并于5日内通过电子信息等方式提示相关施工企业。(四)荣誉信息评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据项目管理权限,按照评定标准,对施工企业录入的相关荣誉信息进行评价。(五)综合评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2月底前对施工企业上年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及得分。信用评价结果应当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公布。第十三条施工企业存在信用等级动态调整情形的,由省交
7、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评定标准规定,即时将其信用等级定为B级、C级或者D级,实行动态管理。第十四条施工企业合并、重组的,可以按照资产控股比例占主导地位一方确定企业信用等级。施工企业分立的,按照新设立企业确定信用评价等级,但不得高于原评价等级。施工企业更名的,其信用等级不变。施工企业注销或者破产的,注销其信用等级。第十五条施工企业在本省上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A级的,在当年度无信用评价信息的,其信用等级可以按照上年度评价结果延续一年。延续一年后仍无信用评价信息的,其信用等级调整为暂定A级。连续三年在本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无投标活动、无信用评价信息且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无信息更新记录的,其信用信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苏省 公路 水运 工程施工 企业信用 评价 实施细则